第一部分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根据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局制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霍山县税务局”) 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第三部分霍山县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股级)、8个派出机构(副科级)、1个事业单位(正股级)。
1.办公室。负责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牵头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接税收科研工作;负责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2.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督察内审工作。
3.税政股。负责组织实施各税种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各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各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6.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7.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牵头组织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8.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获取和应用;负责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的管理;负责税收风险的扎口管理。
9.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本系统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10.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数字人事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负责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系统税务文化建设;负责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11.税源管理股。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统战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群团工作;负责双拥、扶贫、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负责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副科级)。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另设置6个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分别是:衡山税务分局(副科级)、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副科级)、黑石渡税务分局(副科级)、漫水河税务分局(副科级)、下符桥税务分局(副科级)、东西溪税务分局(副科级)。
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第四部分霍山县税务局机关及系统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均以合并后接收的实有编制数作为规模控制数。其中,霍山县税务局领导职数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设纪检组长1名。下一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部分本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吴刚(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朱玉超(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办)、王文生(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梅忠园(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蒋晓静(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二级主办)。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绩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股室人员:项性春 二级主办;胡慧琪 一级行政执法员;戴煜 一级行政执法员;沈卫国 工勤人员(技师);俞玉实 工勤人员(技师);金雨生 工勤人员(技师);项兴浩 工勤人员(技师);洪军 工勤人员(普工)
2.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牵头负责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督察内审工作。
股室人员:丰文君 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刘惠兰 一级行政执法员;翟羽佳 一级行政执法员
3.税政股:组织实施各税种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各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各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股室人员:陈月明 一级行政执法员;吴兴云 一级行政执法员;李锐 一级行政执法员;高健 一级行政执法员;郑志浩 一级行政执法员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股室人员:江向阳 二级主办;张正德 四级主办;程垣 四级主办;韩伟 一级行政执法员;王博书 一级行政执法员
6.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辖区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8.风险管理股: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中高等级风险任务的应对和举报中心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9.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 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10.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数字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练兵比武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协助开展基层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股室人员:刘金林 二级主办;许玉荣 一级行政执法员;李印 一级行政执法员;张舒舒 一级行政执法员
11.税源管理股:承担全县范围内一般税源的7项特定管理事项,具体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股室人员:股室人员: 俞明珠 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朱世明 二级主办;方玲 四级主办;王蓓蓓一级行政执法员;何晨 一级行政执法员
13.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委员会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工作。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银河galaxy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