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galaxy官网为了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强化工作职能,完善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以求达到夯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基于我局工作实际,拟定对局内部机构设置如下:
1、设立综合办公室、公共文化服务科、产业发展科(对外交流科、文物科)体育管理科、市场管理科(广电传媒科)政策法规科(法规监督中心、审批科)。
职责分工:负责文电、综合性文件起草、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政预决算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统计等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局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组决定、决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
职责分工:负责拟定文化和旅游公共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古籍保护和地方志收集工作;拟定地方性艺术事业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大文艺活动、艺术展演、展览及对外文艺交流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和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指导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利用和古籍保护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职责分工: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承担旅游总收入任务指标;拟订全区体育产业政策、公共服务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体育产业、企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 电视和体育对国内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 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 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外及对港澳台文 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交流项目工作,负责境内外旅游 区域合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外事相关工作, 组织指导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及重点品牌促销等活动, 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全拟订全区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文物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审核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和合理利用项目;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和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
职责分工:协调促进体育服务业发展;承担体育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承担全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指导全区各级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竞技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指导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体育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职责分工: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资格认定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法制宣传、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监督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和体育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市内文化、旅游和体育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和等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播出保卫工作。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发展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和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投诉举报受理和督办工作;负责制定执法工作规范流程和督导协调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评查、公示和报备工作。
职责分工:贯彻执行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和电影市场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负责查处文艺演出团体、场所和经纪机构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歌厅、舞厅、音乐茶(餐)座、夜总会、游乐场、电子游戏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走私放映盗版影像等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贯彻互联网市场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以及互联网出版机构在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文化领域、网络领域、新闻出版领域、广播电视领域“扫黄打非”、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职责分工:贯彻执行体育市场的法律法规,负责查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国家、省体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娱乐、电子竞技、彩票销售、培训、运动康复、中介服务、装备装具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负责体育领域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职责分工:贯彻执行旅游市场、文物市场和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查处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旅游宾馆饭店和温泉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破坏文物建筑、损坏文物、造成博物馆藏文物流失、违法违章考古勘探或发掘、违法违章购销文物等行为;负责查处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工程行为;负责查处侵占、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可能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破坏或流失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艺术品经营及进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文物系统保护和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旅游领域“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旅游领域和文物领域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