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及下辖县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情况说明
栏目: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8-20

  机构改革以来,漯河市高度重视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均设有内设机构承担法治建设工作,选派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人员充实工作队伍,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2021年以来,漯河市先后荣获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等次,“‘三个周例会’打造漯河诚信政府”项目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漯河市依法治市办下设秘书科,行政编制3名,实有工作人员3名;郾城区依法治区办下设有秘书股,配备专职人员4名;舞阳县和临颖县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分别配有专职人员各2名;源汇区和召陵区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由局依法行政与普法股承担,分别配有专职人员4名、2名。

  先后出台漯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协调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制度,为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立足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以来,市本级共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3次,召开办公室会议3次,每次会议议题都将传达学习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习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结合漯河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考核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实施方案、“两规划两方案”等多份文件,明确漯河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银河官方官网任务、实施路径和成效评估,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走深走实。


本文由:银河国际科学研究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