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构改革这样改 设置更科学 职能更优化 权责更协调
栏目: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9-25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江苏省迅速组织实施省机构改革。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对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根据方案内容,这次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省监察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此外,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比如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不再保留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牌子;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方案》还就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作出了具体的安排:比如不再保留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将其主要职责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的部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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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厅、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将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全部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局部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省生态环境厅。

  不再保留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将其主要职责,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部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不再保留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其全部职责以及省民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并挂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将前三者主要职责,省物价局部分职责,以及省商务厅部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其主要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防汛防旱、减灾、抗震救灾、护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部分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省应急管理厅。

  此外,还整合了部分机构职责,新组建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重新组建机构方面,将省科学技术厅的全部职责,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科学技术厅。

  另外,还重新组建了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省林业局。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委研究室、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省委机要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信访局、省能源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作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省监狱管理局。)(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李俊彦 尹美又 张正 编辑/胡超)


本文由:银河国际科学研究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