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15.设置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提供)。
申请设置门诊部以下(含门诊部)医疗机构,可行性报告可缺少上述3、4、10、11、14项内容。
(五)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签字表(附表3、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附表5)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一览表(附表7)及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复银河官方官网印件;
(十三)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和医疗消毒供应等项目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提供委托协议书及第三方相关资质;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相关场所进行现场核查。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重要提示:从事医疗活动,除获取本许可以外,还需要办理工商执照等许可(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