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时代审判管理的历史沿革
栏目:历史机构 发布时间:2024-10-22

  审判管理是司法改革的产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审判管理不仅包括对与审判相关的事务的管理,还包括政治建设、人员考核、案件管理、审判监督与指导等确保“公正与效率”的一系列人民法院职责权能的总和。

  围绕审判管理的职能定位与具体内容的变迁,通过对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与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工作报告进行梳理,可将审判管理的沿革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萌芽期,即2004年以前,审判管理初具雏形;第二个阶段是形成期,即2004-2011年,审判管理不断完善;第三阶段是发展期,即2012-2022年,审判管理蓬勃发展;第四阶段是成熟期,即2023年以来,审判管理不断取得新突破,逐步朝着现代化方向迈进。

  改革开放前,法院系统并未形成体系化的审判管理工作制度,也没有设置专门审判管理部门。改革开放后,经济迅速发展,诉讼案件大幅上升,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管理模式亟待变革。这一时期,审判管理机制探索主要聚焦案件流程管理和审判质效评估等方面。

  审判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审判管理职责有所明确,确立了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体系中的独立地位。这个时期,全国法院审判管理的组织、职能、制度框架总体搭建起来,有目标、有体系、有组织的审判管理改革蓝图基本奠定。

  审判管理工作全面加强,针对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统一法律适用机制、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司法统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改革目标,明确了审判管理改革创新的方向与任务。在此时期,为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外部监督,法院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文书上网和审判流程公开等工作,司法公开改革不断推进。全国法院审判管理理论、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持续加强。

  审判管理现代化不断迈进经过实践的不断探索,审判管理从原始、分散、自发、被动的管理逐步演变为系统、组织、科学的管理,形成了审判管理的专门机构、基本职能、体系框架,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赋能提质增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审判管理体制持续更新完善,在巩固基础之上,还将根植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历史语境,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不断改革创新,以体系框架的健全、运行机制的优化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加快审判管理现代化进程,锚定提质增效目标,不断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银河官方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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