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0日,是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也被称为“人民公安”,作为一支特殊的人民革命力量,竟然是在闽西诞生的,你知道吗?赶紧来看看吧。
说起龙岩的警察史,可追溯到清末。清光绪34年(1908年)令州县限于两年内成立巡警。长汀于宣统元年设立汀州警务局,永定、上杭等地也同时设立。刚开始的警察由谁来当?宣统元年,差役当巡丁。
民国初年,有的县警察停办,有的县改设警卫队。汀州因汀江有盗匪劫船,创设水上警察总所。民国三年,长汀、龙岩、永定等地复办警察,称警备队,但当时的警备队,不负维持地方治安责任。后来,警备队,有的改名警察所,民国15年,有的县改警察所为公安局。
民国17年(1928年),中国领导闽西工农革命,闽西各地先后建立起武装保卫纠察队、赤卫队、赤卫军、游击队、少先队、政治保卫队等武装保卫组织,承担着保卫闽西一大会议、保卫古田会议、保卫毛主席等重大政治保卫任务。1929年3月,朱毛红军首次入闽,就立即帮助汀州镇党组织建立了一支100多人的赤卫队,拨给20多支枪,并从红军干部中抽调王廷瑛同志任长汀赤卫队长。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从苏区创建初期到1930年前后,闽西中央苏区有纠察队和赤卫队3万人,少先队5万人,拥有3600多支。这些地方武装保卫组织和成员,是红色人民公安的最早雏形。后来逐步发展为政治保卫干部,他们在配合红军作战、土豪劣绅和反革命分子、保护土地革命斗争成果、维护当地革命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公安脱胎于人民军队,伴随着人民政权和人民军队的产生而产生。闽西不仅是原中央苏区所在地,也是人民公安的发源地。1928年8月,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建立,创建了闽西第一个区级裁判兼肃反委员会。随后,闽西的各县暴动委员会(又称“革委会”)陆续设置了肃反委员会、裁判处、谍报处或政治保卫科,作为临时肃反保卫机关。
闽西苏区于1931年7月15日率先取消了原属于“过渡时期的一种临时的肃反组织”,成立了政治保卫处。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一苏大”)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告了中华苏维埃红色政权的正式成立,同时宣告了红色政权的强力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在人民政权中诞生。从诞生之时,国家政治保卫局在苏维埃政权体制中就兼“临时政权的一部分、苏维埃特别组织之特别机关、与一切反革命斗争和保卫新生的苏维埃的机关”三者职能为一身。归根结底,就是工农民主政权的专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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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是人民公安体系的起源地,这里有直属于内务部民警厅管辖的汀州、宁化红色民警局,具有公认的具有完全意义的公安队伍——— 政治保卫局(分局、处),换成现在的话说,就是公安部门。所以,首个人民公安机构,龙岩“制造”。
1931年9月11日,闽西红军新十二军收复了长汀城,使闽西和赣南两个苏区连成一片。10月,为了加强革命斗争的领导,发展苏维埃经济,经闽粤赣特委批准,成立汀州市委、市苏维埃政府。汀州市委、市苏维埃政府首先把整顿街道和市容、维护市内的社会治安、保障市民用电用水等民生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因此当月就迅速成立了汀州市红色民警局等机构。
汀州市红色民警局设在长汀城白马庙前的郑宅,全局招收民警60余人,内设内审科、执行科和民警队,设有局长、检查员、看守长等岗位,配备短枪、步枪等武器,下辖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中心区,辖区人口约3万人。主要任务是“维护汀州市区街道、市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的交通治安秩序。夜间组织巡逻执勤,防盗防火,侦破案件,处理灾害事故,查禁烟毒、赌博,清查户口,编钉门牌,登记生、死,管理旅社业、街灯设施等”。它成为了中国建立的第一个人民警察机构。
不久,红色民警局下设消防队,购买了水枪等消防设施。这也是中国最早建立的第一支消防队伍。
汀州市红色民警局成立后,在侦破敌探、维护苏维埃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屡立战功。
1932年7月4日,通过多日缜密侦查,汀州市红色民警局在长汀城捕获一名叫叶没收的56师刘和鼎部侦探。据叶没收交代,另外两名敌探叶永开和江帮良已化装潜入江西苏区侦探军情。次日,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发出“加紧捉拿敌探”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苏区针对两名在逃敌探“务须秘密查拿为要”。此后,汀州市红色民警局协助福建省保卫局,依靠人民群众,接二连三破获省苏内务部失枪、失窃案(驳壳枪一支、大洋1600余元),马观音狗等三人私藏102支步枪案,以及阙渭川用木刻版伪造苏区一元纸币、余天昌用苏区纸币高价收购大洋,破坏苏维埃经济案等众多大案要案。
1931年7月,闽西苏维埃政府解散了肃反委员会,成立了闽西政治保卫处,后来发展为政治保卫局,这是共和国公安保卫事业的光辉起点。
汀州市红色民警局,是中国建立人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又一个光辉实践,“人民警察”的历史由此开启。它的成立,对中央苏区经济中心长汀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为组建中央内务部民警管理局等各级人民警察机构提供了宝贵经验。后来,中央内务部参照汀州经验,在瑞金和宁化设立了红色民警局。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转移,汀州市红色民警局被迫解体,走完了它光辉的革命历程。
政治保卫处成立之后,郭滴人任首任处长。1931年12月,国家政治保卫局福建分局在龙岩上杭成立,郭滴人任首任局长,也就是现在的“公安局长”。
郭滴人(1907-1936),是闽西红军和苏区创建人。原名尚宾。福建龙岩湖洋村人。童年在家乡读小学,后到厦门集美学校读书。1924年回家乡担任小学教师。1926年春赴广州农动讲习所学习,改名滴人,立志 “要点点滴滴为人民”。
1926年春赴广州,入主办的第6届农动讲习所学习,6月加入中国。同年9月结业后,随北伐东路军回到龙岩,秘密建立基层组织,先后任龙岩县党总支组织委员、龙岩县委组织部长,在笼罩闽西的严峻形势下,领导开展农动。1928年3月与邓子恢等领导龙岩后田农民武装起义,组建闽西第一支游击队,在龙岩、永定边界山区坚持武装斗争。
1929年5月,领导龙岩全县农民武装暴动,率领游击队配合入闽作战的红4军三打龙岩城,全歼守城军。龙岩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郭滴人任主席,并领导组建闽西红军第1团,任政治委员。
1930年后,历任闽西特委书记,闽西苏维埃政府常委兼文化部长,闽西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闽粤赣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治保卫局福建分局局长,福建军区独立第8师政治委员等职,无论环境如何变化,他始终对党和革命事业忠心耿耿。
1934年春入中央党校学习,同年10月随红3军团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陕北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央局组织部干部科科长。由于长期战争环境,郭滴人积劳成疾,于1936年11月18日在陕北保安(今志丹)病逝,时年29岁。实践了他生前“点点滴滴为人民”的誓言。中央称赞他是“中国农动的优秀干部”。
苏区时期的公安队伍如何执法?当时,公安队伍必须同时做现在 “公检法”三个部门做的事。
首任局长是个铁腕,郭滴人被誉为 “红土青天”。据记载,郭滴人的堂弟郭江文,两人幼年同窗共读,情谊甚笃。1929年9月,郭滴人当选为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郭江文因有文化担任了秘书长。
此后,郭江文挡不住外界的诱惑,私自接受岩东地主500元的贿赂,利用掌印大权,私开路条,放走一个在押的、民愤极大的土豪。
按照当时苏维埃政府裁判条例:“侵吞五百元者枪决”、“勾结土豪劣绅危害人民利益者枪决”,郭江文的罪行有过之而无不及。郭滴人第一个举手赞成裁判堂弟枪决。
过了几天,郭滴人的婶婶、弟媳哭哭啼啼找到苏维埃政府,要求郭滴人看在兄弟情面上,原谅郭江文这一回,不判死罪,被郭滴人耐心说服。
郭江文最终被依法处决,执行那天,郭滴人不禁垂泪。此后,郭滴人不徇私情,大义灭亲的事,在闽西革命根据地传为佳线
1949年9月1日龙岩市全境解放,同年11月10日正式成立“龙岩县人民政府公安局”。
1989年,内设机构政工科、办公室、纪检史办等,以及城区东、中、西、南城派、乡、镇十五个派出所。
1994年5月,原龙岩市刑侦大队更名为“龙岩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龙岩市治安巡逻警察大队更名为“龙岩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
1998年2月,增设十二个责任区刑警中队:东城、西城、南城、中城、曹溪、雁石、龙门、红坊、大池、白沙、适中等片区刑警中队。
2000年10月,刑警大队增设“反盗抢机动专业队”;11月成立“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10年7月27日,新罗分局监控中心成立;10月“三警合一”,成立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4年3月10日,组建“新罗分局应急处突队”;5月8日巡特警队伍成立;9月12日网安大队成立。
2019年7月,110勤务机制改革。龙岩城区随处可见“智能移动警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