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科学通报》在线发表了中国科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卫平与同事宋利璞的一篇题为“涉及科技伦理问题的撤稿论文研究”的文章。该论文从文献计量学角度系统梳理了有撤稿记录以来所有因涉及违反科技伦理问题而撤回稿件的情况。
作者发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因伦理问题撤稿论文数量共92篇,居世界第三位,位居日本和德国之后。中国撤稿中涉及违反伦理审查规范问题49篇、涉及违反伦理共识问题35篇、涉及违反知情同意问题10篇。中国撤稿论文在违反伦理共识方面,主要涉及领域,发表时间为2008年到2017年。此后,随着中国对监管的逐步规范等,此类撤稿已逐步减少。
论文中提及,从全球范围看,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前置性批准是这些撤稿的最主要原因,占总撤稿数量的比例约为77%;中国撤稿论文中这个比例约为58%。
今天,这种“先斩后奏”之举盛行的时代结束了,这其中的一个背景是国家自上而下的重视。
2022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要求明确科技伦理原则,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保障,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这意味着,中国各个机构的科技伦理委员会不再是橡皮图章,中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迈向了新的台阶。
那么,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中国科学院在科技伦理治理方面有何作为?《中国科学报》带着这样的疑问采访了杨卫平。
2022年9月,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把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行为列为科研失信行为。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从诫勉谈话到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从暂停科技计划项目、终止或撤销到一定期限禁止承担或参与相关科技计划项目,还会撤销相关职务职称、学术奖励、荣誉等并追回奖金,甚至会取消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
迄今中国科学院已有涉及科技伦理的科研失信案件得到严肃处理。杨卫平告诉《中国科学报》,院党组提出,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中国科学院在科技伦理治理实践中要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这些年我们做了许多努力”。
在杨卫平提到的一个案例中,院内某机构研究人员将人多能干细胞诱导为全能性的8细胞期胚胎样细胞,并将此胚胎样细胞植入小鼠子宫内发育。相关研究结果发表在2022年的某期顶刊。然而,研究人员在发表论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伦理审查报告。
在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明确指出,按照规定需进行伦理审查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在项目实施前提交伦理审查,未经伦理委员会同意或许可,不得进行该项研究。
处理结果是,对涉事研究人员给予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的学术处理,同时暂停该科研人员一年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削减了部分年度科研经费等,取消了一定期限申报奖励、绩效评优和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的资格。
据杨卫平介绍,该案线索是在中国科学院院巡视办的巡视过程中接到举报发现的,随后这起案件转到了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后者再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调查。杨卫平说,“我们认为它是严重的,因为前置性伦理审查是科技伦理敏感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不可逾越的红线。”
早在2001年,由时任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的张存浩院士带队赴英国、法国和德国访问,与13个有关科学机构负责科学道德伦理工作的管理官员和科学家进行了交流。
自2011年起,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几乎每年都举办特定主题的科技伦理研讨会,转基因技术、纳米技术、干细胞研究与应用、互联网技术、生态环境、人工智能等均成为议题。
与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医学的3个分委员会设置不同,中国科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关注生命科学与医学、农业与环境和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等3个领域。杨卫平说,农业与环境领域也存在科技伦理议题,如基因修饰动植物的野外释放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科学实验对地方文化、传统的尊重和影响等。
中国科学院提出,以主动研判科技带来的伦理挑战为己任,为国家实现重大伦理问题咨询和重要问题的立法建议。杨卫平解释说,“中国科学院是最能理解前沿科技发展对人类未来影响的科学家群体和国立科研机构,我们有责任也有能力研判科技发展对人类未来的影响、包括所带来的价值重冲突、伦理挑战。不同于社科类的科技伦理研究,中科院的伦理研究就是要基于不同领域学科科技的发展,及时提出相应的伦理规制、重大政策咨询意见和立法建议。”
中国科学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比如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之际就要捆绑相关伦理议题研究,这些项目大都是最前沿的。银河国际galaxy网站未来,脑机接口、人和动物的异种嵌合、自动驾驶、大模型等新技术对科技伦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日前,中国科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已经向全院科研人员正式发布指南,征集科技伦理研究议题。
太严格的科技伦理监管会不会阻碍科技创新?杨卫平说:“恰恰相反,科技伦理治理的最终目的为创新保驾护航。我们要深刻领会习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深度参与国际科技伦理治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反对伦理倾销和伦理霸权。要处理好创新发展和伦理治理的关系,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既要管得住,又要非常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