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中国报道》(左)与正刊(右)的比对。前者的封面布局以及刊名的字体、字号和颜色与后者非常相似。实习生 叶雨阳摄
今年6月,一名读者打来的求证电话让《中国报道》杂志社总编室的编辑感到意外。随后,该读者寄来了一本杂志,编辑这才发现,有一本与他们刊名、刊号甚至内页中的主编人员等都完全相同的“山寨”版《中国报道》,打着“学术刊”的名义刊发论文,并收取每版800-1000元的版面费而这一切,《中国报道》杂志社毫不知情。
“这样的违法行为太明目张胆了!”《中国报道》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实感慨道。
如果单从外观看,还真不容易判断哪一本是“真身”,哪一本是“山寨”版。在陈实的指点下,笔者发现,“山寨”版封面上“中国报道”四个字的位置、字体、颜色均与正刊完全相同,差别仅在细微之处:“山寨”版上的刊名“中国报道”四个字略大于正刊,高度为6厘米,而在正刊上刊名标志高5.7厘米。
如果不把“真身”和“山寨”版放在一起仔细比对,还真不容易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别:正规的《中国报道》长27.9厘米、宽21.5厘米;而“山寨”版长28.2厘米、宽20.9厘米,比正刊略长、略窄。
在刊名的上方,“山寨”版照搬了正刊的刊号和定价,甚至连封面左下方的扫描条码都几乎一致。翻开“山寨”版的内页,印在封二上的杂志社地址是“花园路24号”这正是《中国报道》杂志社的地址;在扉页上所印的编委会、学术顾问、总编室等部门的名单和正刊也完全一致,只是改变了某些部门出现的先后顺序。
此外,与正刊相比,“山寨”版《中国报道》的扉页还有3处细微的差别:编辑部电话号码与正刊的号码不同;正刊上每个部门都列出了联系电话,而“山寨”版上都没有;在“山寨”版广告部人员名单下,比正刊多出了一项“广告编辑”,在这个职务下,多出了5个正刊上没有的名字。
如果不仔细对比两本刊物在扉页上每一个部门以及每一项职位人员名单,也很难发现这些细小的差别。
最让陈实气愤的是,包括她在内的杂志社编委会等一系列工作人员的名字“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印在了‘山寨’版的扉页上。从外观看,读者很难辨别真假”。她还指出,由于这本所谓的“学术刊”把正规《中国报道》的刊号印在了封面上,即使读者去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上查,也能查询到刊物的相关信息“那是正刊的信息,一般人也不会继续深究下去。”陈实说。
“《(第5版)释义研究》、《SQL Server中约束的介绍》、《浅谈新课程下的初中美术教学》……”
在《中国报道》杂志社的编辑们看来,他们是从不刊发上述“与《中国报道》办刊宗旨严重偏离”的文章的。而“山寨”版的《中国报道》,刊发的几乎全是论文。也难怪,有读者会打电话来求证:“你们杂志出过‘学术刊’吗?”
从刊发内容上看,“山寨”版《中国报道》的确像一本“学术刊”。今年第6期“山寨”版《中国报道》的厚度大约是正刊的4倍;在311页中,共刊登了241篇论文这一数字是正刊32篇稿件数量的7倍多。
笔者翻阅了《中国报道》的多本正刊,发现其一般设有“封面故事”、“时政”、“经济”、“社会”、“文化”5个部分,采用了一般新闻类杂志常见的版式多幅照片、漫画、示意图、统计图表穿插在版面中。
而“山寨”版《中国报道》设有“新闻视角”、“财政金融”、“管理观察”、“教学理论”、“研究与技术”等15个栏目,光目录就占了满满3页。内页中排版也全无美感可言:每一页清一色分为左右两栏,除了偶有几篇论文中配有统计、示意图表,没有任何插图,黑白印刷的200多篇论文密密麻麻地占满了整本刊物。
笔者仔细翻阅了“山寨”版《中国报道》后发现,论文数量最多的是“社会观察”栏目,共有44篇;其次是“教育银河galaxy官网观察”栏目,有39篇;少的如“财政金融”栏目下只有4篇文章。
在“山寨”版《中国报道》上发表论文的作者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其中高校师生约占一半。同时,每个栏目下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都集中在某一个或几个类别,比如“社会观察”栏目的作者单位多为高校的公共管理学院或地市级党校,“教学理论”栏目的作者多为中小学教师,“研究与技术”栏目的文章则大多来源于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甚至,今年第6期“山寨”版《中国报道》的最后两页还刊登了两篇“散文随笔”:一篇题为《东木赋》,作者单位是西北某镇的人民政府;另一篇题为《国家大剧院印象》,讲述了作者今年5月某一天参观国家大剧院的体会,作者来自河南省某中学。
按照陈实的说法,要不是上述读者在拿到“山寨”版刊物后向杂志社求证,他们至今也不会发现有这样一本“学术刊”。“那些没有来向我们求证的投稿者,多数很有可能已经凭着在‘山寨’版上刊发的论文获得了晋升。”
《中国报道》杂志社总编室副主任高鑫向笔者介绍了他们维权的艰难:在发现“山寨”版刊物后,杂志社于6月13日在官网上发出了简短的声明,指出“陈某冒用我社名义开设武汉采编部”,“并开通学术刊网站()”,“我社从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设立学术期刊采编部,也未开设类似网站”。
7月19日,他们向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上交了相关举报材料,得到的答复是,总署会将上述材料转给相关负责部门,并建议杂志社向公安局报案。
随后,《中国报道》杂志社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待的民警表示,公安机关需要核查一些情况,让杂志社“等结果”,同时建议他们去向文化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于是,他们又向北京市西城区文化执法大队反映了相关情况。
尽管在官网上发表了声明并已报案,高鑫仍不敢对处理结果表示乐观。“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我们很难找到‘山寨’版的编辑者,更不用说地点他们很可能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高鑫说。
在这一个多月时间里,高鑫曾多次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询问调查进展,但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答复。
“他们说,杂志社也没有受到什么经济损失,就耐心等结果吧。”高鑫告诉笔者,事件的最新进展是“新闻出版总署将案件线索转给了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杂志社目前在配合总队调查”。
经办此事的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办案人员告诉笔者,目前,文化执法总队的做法主要是扩大一些线索,尽量多找到一些证人。
在向有关部门举报时,求证成了杂志社最大的困难。“我们找不到‘山寨’版的相关负责人和更多的证人。如果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涉案金额,公安局就不予以立案。”高鑫说。
杂志社也曾向其法律顾问求助。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杨律师表示,现有的情况下最难的就是找到“被告”,包括“山寨”版刊物的出版者、编辑者以及印刷者。“山寨”版刊物上并没有关于这些人的信息,单凭期刊上和网上的几个“不具有排他性的”名字,根本无法确定。
杨律师坦言,因涉及“发文者自身利益”,杂志社很难发动向“山寨”版刊物投稿者主动举报或提交相关材料。他表示,“这些发文者本身就是自愿付费,想通过发表论文来为自己的晋升、评职称谋取利益,有的甚至可能已经借此获得了晋升。所以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提供自己手头的证据。”
对此,高鑫十分无奈,“曾经有一个读者同时在QQ上找我和‘山寨’版《中国报道》的一位编辑聊,我花了很大的力气、很长时间才让他相信我们这边才是正规杂志。真让人哭笑不得。”
陈实手中的这本“山寨”版《中国报道》是由一位投稿者提供的。“山寨”版本身并不公开发行,公众根本买不到。“他们只会寄给投稿者,连我们手上也仅有举报者向我们提供的这些。”陈实说。
笔者以“中国报道”、“投稿”等关键字组合搜索时,词条中出现很多论文发表中介的信息,但却找不到“山寨”版出版、发行、印刷等信息。“山寨”版《中国报道》有一个域名为“zhongguobaodao.com”的“官方网站”(《中国报道》杂志正刊的官方网站网址为“”编者注),但目前已无法正常打开。
利用网页快照功能,笔者在“山寨”版《中国报道》的“官方网站”上能看到“武汉编辑部,主任陈某”等字样,还有“山寨”版刊物2011年全部12期杂志以及2012年前5期的电子版链接。但当笔者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备案网站却无法查询到该网址的备案信息。
这一起偶然发现的“山寨”版刊物侵权的事件令陈实始料未及。在感慨“国内期刊出版的环境竟然如此恶劣”的同时,她认为这与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太轻”有很大关系。
“现在这样的违法、违规刊物就算被抓到,也只罚个几万块钱,对他们来说,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整顿期一过可能又会继续。”陈实说。
近日,笔者拨通了“山寨”版《中国报道》杂志上留下的编辑部联系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与不同杂志社都签有协议的“独立采编室”,目前,他们“与《中国报道》杂志社的协议已经到期”,不再提供投稿服务。但随即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提供了另一本杂志《中国产业》,称“采编室”现在与这本杂志合作,仍可提供论文“包发表”的有偿服务。
“我们就压根儿不是一个发论文的杂志。”接电话的一位编辑告诉笔者,“我们杂志社从来没有授权出版什么‘学术刊’。”据这位编辑介绍,《中国产业》杂志社早在2010年年底就遇到过类似的“被山寨”的情况,当时,杂志社采取的措施是:对那些能找得到联系方式的中介和“采编处”逐个警告,在《中国产业》杂志上刊登声明,并联合有关部门查封了假刊的网站。
自从今年6月接到读者举报存在“山寨”版刊物后,《中国报道》杂志社的编辑就踏上了一条艰苦的举报、维权之路。但在向有关职能部门递交举报材料的一个多月里,他们却没有等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
在听完《中国报道》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实介绍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后,笔者的第一感觉是:“山寨”版刊物侵权的事实非常清楚,有关部门一定有办法查到责任人。然而,笔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查处一本“山寨”期刊并不容易。
查处“山寨”期刊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门。从理论上说,多个职能部门“多管齐下”执法应该能形成一股合力;但在实践操作中,似乎每个部门都不情愿“做主”,而更愿意“配合”。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报刊业务处的一位负责人坦言,“山寨”版刊物“从性质上说是非常恶劣的”。但她进一步解释说,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主要是针对“有刊号的正规期刊”进行管理,像“山寨”版《中国报道》这种“在没有得到原杂志社授权的情况下盗用刊名、刊号出版发行”的情况属于非法期刊,是扫黄打非办的职权范围,“总署的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可以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书”。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法是,只要把涉嫌违规期刊的出版人、联系人以及办公地址找到,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报到有专门的执法队负责的某一地区的文委就可以进行查处了。“现在扫黄打非办也很难查到这个期刊的印刷地点、办公地点,因为我们看不到大量的期刊实物。”他说。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文委主要的监管对象是“有正规手续和牌照的合法出版单位”。换言之,“山寨”版刊物的出版单位或个人并不在他们执法的职责范围之内。该工作人员还告诉笔者,《中国报道》杂志社这次遇到的刊号、刊名被“山寨”的侵权事件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如果鉴定是假刊,就属于‘无证经营’,对它的打击肯定是以工商部门为主,我们也可以联合执法。”在谈及具体的执法过程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
于是,笔者又打电话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局宣传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回答笔者的咨询时指出,期刊的刊号及相关许可证都是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而非工商局发放和认定的,因此,这种情况一般都交给“其具体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工商管理部门可以进行配合。“这个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有一个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工商等其他部门进行执法。牵头的一般是行业主管部门。”他说。
《中国报道》杂志社总编室副主任高鑫曾无奈地告诉笔者,“在向多个部门举报的过程中,我似乎看不到相关职能部门在文化市场上的监管。”在给相关职能部门打了一圈电话后,笔者也有了同样的困惑:每个部门都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表态,但是真正查处起来又面临各种困难,颇有“九龙治水,水患依旧”的尴尬。
不过,在查处“山寨”期刊的过程中,把板子全部打在负责“下游”查处的职能部门身上似乎也谈不上“对症下药”。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业务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借期刊发论文”涉及整个社会的评价机制问题,需要“多个部门综合发力”。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能做到的是“尽可能地规范,严厉地查处”。
“现行人才评价机制、评职称的体系一天不改变,类似‘山寨’版刊物这样的违规,甚至非法期刊就总有市场,光靠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查处很难做到彻底杜绝。”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