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在西南地区推行的地方行政区划和地方官吏任命改革。明朝开始实行改土归流,即废除世袭的土官,改设可以随时任命的流官。雍正时期,鄂尔泰任云南巡抚兼云贵总督,改土归流先后在云贵川桂等地进行,撤销土司,在原土司地区设府县厅州,实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制度,如清丈土地、编制户口等。改土归流加强了西南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促进该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巩固西南边防。
清政府和沙俄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中俄边界条约。沙俄在雅克萨战败后,被迫同意谈判解决边界问题。1689年,中俄双方代表在尼布楚进行谈判。中国政府作了让步,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规定:两国以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和外兴安岭往东至海为界,外兴安岭以北、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以西属俄国,以南、以东属中国。条约明确划分了中俄两国东段的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维持了一百多年中俄边境的稳定。
周平王从镐京迁到洛邑的事件。周宣王死后,幽王继位,昏庸暴戾,宠爱褒姒,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以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引起朝政混乱,诸侯叛离。申后是申侯的女儿,申侯联合缯与犬戎等部,于公元前771年,发兵进攻宗周,攻占镐京,杀幽王于骊山之下。接着晋文侯、郑武公、秦襄公、卫武公等平定关中,护送平王迁都于洛邑。西周结束,东周开始,史称平王的这次迁徙为“平王东迁”。
东汉末年兴起的道教流派之一。又称天师道,主要流行于巴蜀。因入道的信徒需出米五斗,故名。主要首领为张鲁,传教方式与太平道基本相同,自号师君。下属有祭酒,各领部众,部众多者称治头大祭酒。五斗米道信徒很多,成为汉末一支很有实力的割据势力。
魏晋玄学家对《老子》、《庄子》和《周易》三书的合称。道教亦沿用之。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洎于梁世,兹风复阐。《庄》、《老》、《周易》,总谓三玄。”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为了反对当时已经僵化的象数之学和制造出无数假孝廉、假道学的名教,思想家们从《庄子》、《周易》、《老子》中汲取营养,开创了玄学一派。三玄里面的核心,就是老子的《道德经》了。《道德经》的核心就是自然无为,自然是强调尊重事物的本性,无为是强调不要以人的意志去干扰事物发展的方向,应该因势利导地去做。所以无为不等于无所作为,而是要积极地引导,是无为而无不为。
1928年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联合北伐奉系张作霖的战争。称这是北伐战争的继续,故称二次北伐。1928年2月,南京政府将北伐各军编为第一、二、三集团军,分别以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为总司令,全军总司令蒋介石。6月3日,张作霖退出北京。6月4日,张作霖皇姑屯被日本炸死。6月8日,阎锡山部进入北京,12日接收天津。6月15日,南京政府宣布统一。20日,改直隶省为河北省,改北京市为北平市。
1938年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抗战纲领。全称:《中国抗战建国纲领》。1938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武汉召开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 检查全国抗战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的任务和行动方针。《抗战建国纲领》是在这次大会上制定的主要文件,系统地提出了抗日救国的主张。该纲领规定了抗战时期在外交、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政策。
美国外交官。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曾任美国众议员,驻华公使。支持清政府太平天国运动,企图通过华尔控制中国军队,又与洋务派勾结,干涉中国内政。1867年担任清政府出使美、英、法、普、俄等国大臣。次年,与美国签定《中美续增条约》(即《蒲安臣条约》)扩大美国在中国的侵略。后在访问俄国时,死于彼得堡。
汉文帝和景帝执政时期,继续实行轻徭薄赋、奖励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扭转 了汉初以来经济落后、政局不稳的局面,使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安定,物资丰厚。史称此时为“文景之治”。
(一)轻徭薄赋。文帝、景帝实行轻徭薄赋政策。主要内容有三项:文帝在一段时期内免征田租,景帝则将田租由十五税一减至三十税一,并立为定制。算赋由每人每年纳一算(一百二十钱)减为四十钱。徭役由原每人每年在本郡充更卒一个月减为三年充更卒一个月。
(二)贵粟政策。贵粟政策是文帝时的政论家晁错提出来的。具体做法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就是人民可以用粮食向国家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国家的粮食多了,可以减轻租赋;商人要买爵位,就要向农民买粮,粮价也会提高。为了北防匈奴,令为买爵或赎罪而入粟者将粟运至长城沿线。这里的粮食足够五年之用后,再运至内地各郡县收藏。这项政策一实行,国家的存粮大增,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都一度得到改善;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
(三)惠商政策。文帝还变“抑商”政策为“惠商”政策。下令“开关梁,弛山泽之禁”,就是取消在关口津梁处检查来往行人的制度和山林川泽樵采、捕捞的禁令。商人们可以自由贩运,任意开山鼓铸,砍伐木材。这些措施实行后,商业和手工业都获得迅速的发展。
(四)宽减刑罚。在法律方面,文帝、景帝提倡轻刑慎罚。文帝废除了秦以来犯罪亲属连坐、没为官奴婢的“收孥相坐律令”和约束臣民言论的“诽谤妖言之罪”。因齐地少女缇萦上书,将黯、劓、刖等几种残害肢体的肉刑改以笞刑代替,释帝又减少了笞刑数目。
(一)隋朝创立科举制。(1)隋文帝即位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令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明经等科的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官。隋炀帝即位后,创立进士科,这标志着科举制的产生。科举即分科取士之意。这一制度产生后,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联系起来,成为以后士人仕进的必由之路。(2)科举制的产生,打破了数百年来世族门阀垄断仕途的局面,一般地主子弟甚至贫寒子弟也可能由此走上仕途。从此,选拔官吏之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政府,从制度上限制了世家大族把持政治大权,为庶族地主参与政权开辟了道路。
(二)唐朝的科举制。(1)唐朝科举制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常举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道举、童子等八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有帖经、经义和时务策,以帖经为主;进士考试的内容为帖经、诗赋和时务策,以诗赋为主。考帖经能死记硬背即可,考诗赋则需要独立思考,因而中明经易,中进士难。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由礼部主持。常举考中以后,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必须再经吏部考试合格,方能授官。制举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制举科目多临时设置,较重要的有贤良方正科、直言极谏科、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等。平民百姓和官吏均可应试。制举不常举行,取人极少,在科举中不占重要地位。武周时,还创立了武举,专门选拔军事人才,由兵部主持。(2)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摊丁入亩。清朝建立后沿用明代的一条鞭法。长期的战乱,再加上官吏和地主相互勾结,营私舞弊,将贵族、官吏和地主负担的赋税徭役转嫁到贫困劳动者身上,政府面临“丁额无定,丁银难收”的尴尬境地。康熙为了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危机、减轻劳动人民的沉重负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实行新的赋税制度,将康熙五十年(1711年)政府所掌握的人丁数固定为征收丁银的常额,新增人丁永不征赋。雍正朝实行摊丁入亩,将康熙五十年固定的全国丁银总额平均摊入田赋银中, 随田赋征收,称为地丁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推行,至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全国除奉天省外都实行了摊丁入亩。这是我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从此人丁税彻底被废除。
摊丁入亩是唐代两税法以来赋税制度变革的最终成果,一定程度上平均了赋役负担,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在明清商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仍以田赋为最主要的税源,反映了其局限性。
中间路线又称第三条路线,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种要求以资产阶级为主体,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路线。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有人提出“举起你的左手打倒帝国主义,举起你的右手打倒”,这是中间路线观点在中国最早的出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中国领导人之一邓演达,一方面反对蒋介石、汪精卫在南京建立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政权,另一方面也不赞同中国领导的苏维埃运动,主张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是中间路线观点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
抗日战争中后期,以蒋介石为代表的顽固派,坚持,奉行消极抗日,积极的政策。一批爱国民主人士反对蒋介石的独裁卖国政策,反对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中国建立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大官僚买办专政政权。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赞成马克思主义学说,不赞成将来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幻想建立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41年他们建立了名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政治团体(1944年改组易名为中国民主同盟),成为当时中间路线的代表。
他们发表了自己的政纲,同顽固派的独裁投降政策进行斗争,但他们对中国的纲领政策也不完全赞成。其纲领路线的基本点是:坚持中华民族独立,把抗日战争进行到底,恢复领土主权的完整,反对中途妥协。结束,建立联合政权。实行民主政治,尊重思想学术自由,保护合法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实行两院制和三权分立制。具体主张是:国会是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最高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构采取内阁制,对众议院负责;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和军事的干涉。实行人民普选制度。实行有限制的私有制度,国家确认人民的私有财产,而银行、交通、矿业、森林、水利、动力、公用事业及其有独占性的企业,一律以公营为原则,其他一切企业,均可由私人经营。
这实际上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当时中国的状况下,只是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种空想,历史也证明它是行不通的。1947年10月,当局下令解散中国民主同盟,标志着中间路线个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派机关报性质的是香港《中国日报》,创刊于1900年 1月25日,被称为“中国革命提倡者之元祖”。陈少白任社长兼总编辑。继《中国日报》之后,留日学生和新加坡、缅甸、美国等地华侨中的革命党人,也纷起办报,主要的有《国民报》、《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江苏》、《二十世纪之支那》(日本)和《图南日报》(新加坡)、《仰光新报》(仰光)等。
1903年以前创办的主要有《大陆》、《苏报》等,多数在上海出版,以《苏报》的影响最大。《苏报》自1902年起倾向革命,1903年因发表章士钊、章太炎等人的激烈革命言论和撰文介绍邹容的《革命军》,被查封, 章太炎、邹容等被捕,史称“《苏报》案”。《苏报》被封不久,《国民日日报》、《警钟日报》、《二十世纪大舞台》(上海)、《萃新报》(金华)等又陆续出版。办报的人多数是华兴会、光复会和龙华会会员。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
(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
(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7)在财政与法律方面,收回财权,加强法制。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的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一)《新学伪经考》。《新学伪经考》于1891年8月刊行。在这部书中,康有为利用历史考证的方法,论证了被历代统治者推崇的古文经《周礼》《逸礼》《毛诗》《左传》《易经》等均系西汉末年刘歆伪造,因此是“伪经”。刘歆伪造古文经书的目的,是为王莽篡汉建立新朝提供理论依据,完全湮没了孔子的“微言大义”,因此是王莽新朝之学,与孔子无涉,应称为“新学”。康有为把古文经传一概斥为伪造,并没有真实的历史根据。但他的大胆议论,震动了当时的思想界。在顽固派的攻击下,清朝统治者曾先后两次下令严禁该书流传。(二)《孔子改制考》。《孔子改制考》刊行于1898年。在这部著作中,康有为将今文经学观点与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结合起来,为变法维新制造理论依据。一方面,《孔子改制考》发挥了“托古改制”的思想,认为“六经”全部都是孔子自己撰著的,是孔子“托古改制”的范本。他认为“六经”中所称尧、舜的盛德大业,都是孔子为了按照自己的理想实行改制而假托古人的议论创作出来的。《孔子改制考》在理论上否定了“敬天法祖”的守旧思想,同时又企图借用孔子的权威来为变法维新制造理论依据,为变法维新说扫除思想障碍。另一方面,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中,又运用今文经学三统三世的学说,认为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分为“据乱世”“升平世”和 “太平世”三个阶段,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演进。并且他进一步把“据乱世”“升平世”和 “太平世”附会为君主专制时代、君主立宪时代和民主共和时代。依照这种进化史观,康有为强调了当时中国由“据乱世”进入“升平世”的必然性,为变法维新寻求理论支持。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对内实行了一系列巩固的政策,对外则在维护帝国主义列强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争取利益。
政治上:(1)占领北京后,宣布结束军政,实施训政。1928年8月,二届五中全会召开,决定实行训政。10月,通过《训政纲领》。训政就是。同时也完备了政府机构。(2)厉行清党。1927年4月南京政府成立后发出的秘字第一号命令。它通令缉拿员和。随后成立以邓泽如为主席的中央清党委员会,并制订《清党条例》。1928年2月,二届四中全会通过《制止阴谋案》。大批员和革命者被害。(3)编遣军队。1928年7月,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等在北平小汤山召开军事会议,决定成立编遣委员会。1929年1月,全国编遣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成立以蒋介石为委员长的军队编遣委员会。蒋介石以中央名义,强调统一,要求各集团军归命中央。冯玉祥提出有利第二集团军的方案,蒋介石暗示阎另提方案。最后,否定了冯方案,冯称病不出。1929年8月,蒋介石召开国军编遣实施会议,做出各种规定,但冯、阎、李没出席。军队编遣也没成功。(4)整顿税务,为凑齐同各地军阀交战的军费,增加政府收入,国民政府整顿税务。外交方面:(1)改订新约运动。1928年6月,南京政府发表《对外宣言》,称应重订新约。7月,外交部提出:条约已期满者,废除旧约,另订新约;尚末期满者,解除另订;旧约已期满新约求订定者,另订临时办法。改订新约主要是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
(2)对俄绝交。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仇视苏联政策。1927年间,蒋介石提出对俄绝交,发布“对苏联断绝邦交令”,撤销苏联领事馆,关闭苏联银行、轮船公司和商业机构。(3)1929年5月,张学良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挑起中东路事件。7月10日,蒋介石、张学良指使中东铁路中方负责人武力接收中东路,遣送苏方高级职员59人。18日,苏联对华断交。8月,中苏边境发生冲突。美国等企图干涉,实现中东路共管。苏军打败东北军。12月,双方签订《伯力协定》,恢复事变前状态。
明清在西南地区推行的地方行政区划和地方官吏任命改革。明朝开始实行改土归流,即废除世袭的土官,改设可以随时任命的流官。雍正时期,鄂尔泰任云南巡抚兼云贵总督,改土归流先后在云贵川桂等地进行,撤销土司,在原土司地区设府县厅州,实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制度,如清丈土地、编制户口等。改土归流加强了西南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促进该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巩固西南边防。
清政府和沙俄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中俄边界条约。沙俄在雅克萨战败后,被迫同意谈判解决边界问题。1689年,中俄双方代表在尼布楚进行谈判。中国政府作了让步,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规定:两国以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和外兴安岭往东至海为界,外兴安岭以北、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以西属俄国,以南、以东属中国。条约明确划分了中俄两国东段的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维持了一百多年中俄边境的稳定。
周平王从镐京迁到洛邑的事件。周宣王死后,幽王继位,昏庸暴戾,宠爱褒姒,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以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引起朝政混乱,诸侯叛离。申后是申侯的女儿,申侯联合缯与犬戎等部,于公元前771年,发兵进攻宗周,攻占镐京,杀幽王于骊山之下。接着晋文侯、郑武公、秦襄公、卫武公等平定关中,护送平王迁都于洛邑。西周结束,东周开始,史称平王的这次迁徙为“平王东迁”。
东汉末年兴起的道教流派之一。又称天师道,主要流行于巴蜀。因入道的信徒需出米五斗,故名。主要首领为张鲁,传教方式与太平道基本相同,自号师君。下属有祭酒,各领部众,部众多者称治头大祭酒。五斗米道信徒很多,成为汉末一支很有实力的割据势力。
魏晋玄学家对《老子》、《庄子》和《周易》三书的合称。道教亦沿用之。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洎于梁世,兹风复阐。《庄》、《老》、《周易》,总谓三玄。”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为了反对当时已经僵化的象数之学和制造出无数假孝廉、假道学的名教,思想家们从《庄子》、《周易》、《老子》中汲取营养,开创了玄学一派。三玄里面的核心,就是老子的《道德经》了。《道德经》的核心就是自然无为,自然是强调尊重事物的本性,无为是强调不要以人的意志去干扰事物发展的方向,应该因势利导地去做。所以无为不等于无所作为,而是要积极地引导,是无为而无不为。
1928年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联合北伐奉系张作霖的战争。称这是北伐战争的继续,故称二次北伐。1928年2月,南京政府将北伐各军编为第一、二、三集团军,分别以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为总司令,全军总司令蒋介石。6月3日,张作霖退出北京。6月4日,张作霖皇姑屯被日本炸死。6月8日,阎锡山部进入北京,12日接收天津。6月15日,南京政府宣布统一。20日,改直隶省为河北省,改北京市为北平市。
1938年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抗战纲领。全称:《中国抗战建国纲领》。1938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武汉召开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 检查全国抗战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的任务和行动方针。《抗战建国纲领》是在这次大会上制定的主要文件,系统地提出了抗日救国的主张。该纲领规定了抗战时期在外交、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政策。
美国外交官。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曾任美国众议员,驻华公使。支持清政府太平天国运动,企图通过华尔控制中国军队,又与洋务派勾结,干涉中国内政。1867年担任清政府出使美、英、法、普、俄等国大臣。次年,与美国签定《中美续增条约》(即《蒲安臣条约》)扩大美国在中国的侵略。后在访问俄国时,死于彼得堡。
汉文帝和景帝执政时期,继续实行轻徭薄赋、奖励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扭转 了汉初以来经济落后、政局不稳的局面,使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安定,物资丰厚。史称此时为“文景之治”。
(一)轻徭薄赋。文帝、景帝实行轻徭薄赋政策。主要内容有三项:文帝在一段时期内免征田租,景帝则将田租由十五税一减至三十税一,并立为定制。算赋由每人每年纳一算(一百二十钱)减为四十钱。徭役由原每人每年在本郡充更卒一个月减为三年充更卒一个月。(二)贵粟政策。贵粟政策是文帝时的政论家晁错提出来的。具体做法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就是人民可以用粮食向国家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国家的粮食多了,可以减轻租赋;商人要买爵位,就要向农民买粮,粮价也会提高。为了北防匈奴,令为买爵或赎罪而入粟者将粟运至长城沿线。这里的粮食足够五年之用后,再运至内地各郡县收藏。这项政策一实行,国家的存粮大增,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都一度得到改善;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
(三)惠商政策。文帝还变“抑商”政策为“惠商”政策。下令“开关梁,弛山泽之禁”,就是取消在关口津梁处检查来往行人的制度和山林川泽樵采、捕捞的禁令。商人们可以自由贩运,任意开山鼓铸,砍伐木材。这些措施实行后,商业和手工业都获得迅速的发展。
(四)宽减刑罚。在法律方面,文帝、景帝提倡轻刑慎罚。文帝废除了秦以来犯罪亲属连坐、没为官奴婢的“收孥相坐律令”和约束臣民言论的“诽谤妖言之罪”。因齐地少女缇萦上书,将黯、劓、刖等几种残害肢体的肉刑改以笞刑代替,释帝又减少了笞刑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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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隋朝创立科举制。(1)隋文帝即位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令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明经等科的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官。隋炀帝即位后,创立进士科,这标志着科举制的产生。科举即分科取士之意。这一制度产生后,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联系起来,成为以后士人仕进的必由之路。(2)科举制的产生,打破了数百年来世族门阀垄断仕途的局面,一般地主子弟甚至贫寒子弟也可能由此走上仕途。从此,选拔官吏之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政府,从制度上限制了世家大族把持政治大权,为庶族地主参与政权开辟了道路。
(二)唐朝的科举制。(1)唐朝科举制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常举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道举、童子等八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有帖经、经义和时务策,以帖经为主;进士考试的内容为帖经、诗赋和时务策,以诗赋为主。考帖经能死记硬背即可,考诗赋则需要独立思考,因而中明经易,中进士难。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由礼部主持。常举考中以后,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必须再经吏部考试合格,方能授官。制举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制举科目多临时设置,较重要的有贤良方正科、直言极谏科、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等。平民百姓和官吏均可应试。制举不常举行,取人极少,在科举中不占重要地位。武周时,还创立了武举,专门选拔军事人才,由兵部主持。(2)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摊丁入亩。清朝建立后沿用明代的一条鞭法。长期的战乱,再加上官吏和地主相互勾结,营私舞弊,将贵族、官吏和地主负担的赋税徭役转嫁到贫困劳动者身上,政府面临“丁额无定,丁银难收”的尴尬境地。康熙为了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危机、减轻劳动人民的沉重负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实行新的赋税制度,将康熙五十年(1711年)政府所掌握的人丁数固定为征收丁银的常额,新增人丁永不征赋。雍正朝实行摊丁入亩,将康熙五十年固定的全国丁银总额平均摊入田赋银中, 随田赋征收,称为地丁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推行,至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全国除奉天省外都实行了摊丁入亩。这是我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从此人丁税彻底被废除。
摊丁入亩是唐代两税法以来赋税制度变革的最终成果,一定程度上平均了赋役负担,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在明清商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仍以田赋为最主要的税源,反映了其局限性。
中间路线又称第三条路线,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种要求以资产阶级为主体,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路线。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有人提出“举起你的左手打倒帝国主义,举起你的右手打倒”,这是中间路线观点在中国最早的出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中国领导人之一邓演达,一方面反对蒋介石、汪精卫在南京建立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政权,另一方面也不赞同中国领导的苏维埃运动,主张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是中间路线观点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抗日战争中后期,以蒋介石为代表的顽固派,坚持,奉行消极抗日,积极的政策。一批爱国民主人士反对蒋介石的独裁卖国政策,反对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中国建立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大官僚买办专政政权。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赞成马克思主义学说,不赞成将来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幻想建立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41年他们建立了名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政治团体(1944年改组易名为中国民主同盟),成为当时中间路线的代表。
他们发表了自己的政纲,同顽固派的独裁投降政策进行斗争,但他们对中国的纲领政策也不完全赞成。其纲领路线的基本点是:坚持中华民族独立,把抗日战争进行到底,恢复领土主权的完整,反对中途妥协。结束,建立联合政权。实行民主政治,尊重思想学术自由,保护合法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实行两院制和三权分立制。具体主张是:国会是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最高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构采取内阁制,对众议院负责;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和军事的干涉。实行人民普选制度。实行有限制的私有制度,国家确认人民的私有财产,而银行、交通、矿业、森林、水利、动力、公用事业及其有独占性的企业,一律以公营为原则,其他一切企业,均可由私人经营。
这实际上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当时中国的状况下,只是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种空想,历史也证明它是行不通的。1947年10月,当局下令解散中国民主同盟,标志着中间路线个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派机关报性质的是香港《中国日报》,创刊于1900年 1月25日,被称为“中国革命提倡者之元祖”。陈少白任社长兼总编辑。继《中国日报》之后,留日学生和新加坡、缅甸、美国等地华侨中的革命党人,也纷起办报,主要的有《国民报》、《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江苏》、《二十世纪之支那》(日本)和《图南日报》(新加坡)、《仰光新报》(仰光)等。
1903年以前创办的主要有《大陆》、《苏报》等,多数在上海出版,以《苏报》的影响最大。《苏报》自1902年起倾向革命,1903年因发表章士钊、章太炎等人的激烈革命言论和撰文介绍邹容的《革命军》,被查封, 章太炎、邹容等被捕,史称“《苏报》案”。《苏报》被封不久,《国民日日报》、《警钟日报》、《二十世纪大舞台》(上海)、《萃新报》(金华)等又陆续出版。办报的人多数是华兴会、光复会和龙华会会员。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7)在财政与法律方面,收回财权,加强法制。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的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一)《新学伪经考》。《新学伪经考》于1891年8月刊行。在这部书中,康有为利用历史考证的方法,论证了被历代统治者推崇的古文经《周礼》《逸礼》《毛诗》《左传》《易经》等均系西汉末年刘歆伪造,因此是“伪经”。刘歆伪造古文经书的目的,是为王莽篡汉建立新朝提供理论依据,完全湮没了孔子的“微言大义”,因此是王莽新朝之学,与孔子无涉,应称为“新学”。康有为把古文经传一概斥为伪造,并没有真实的历史根据。但他的大胆议论,震动了当时的思想界。在顽固派的攻击下,清朝统治者曾先后两次下令严禁该书流传。
(二)《孔子改制考》。《孔子改制考》刊行于1898年。在这部著作中,康有为将今文经学观点与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结合起来,为变法维新制造理论依据。一方面,《孔子改制考》发挥了“托古改制”的思想,认为“六经”全部都是孔子自己撰著的,是孔子“托古改制”的范本。他认为“六经”中所称尧、舜的盛德大业,都是孔子为了按照自己的理想实行改制而假托古人的议论创作出来的。《孔子改制考》在理论上否定了“敬天法祖”的守旧思想,同时又企图借用孔子的权威来为变法维新制造理论依据,为变法维新说扫除思想障碍。另一方面,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中,又运用今文经学三统三世的学说,认为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分为“据乱世”“升平世”和 “太平世”三个阶段,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演进。并且他进一步把“据乱世”“升平世”和 “太平世”附会为君主专制时代、君主立宪时代和民主共和时代。依照这种进化史观,康有为强调了当时中国由“据乱世”进入“升平世”的必然性,为变法维新寻求理论支持。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对内实行了一系列巩固的政策,对外则在维护帝国主义列强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争取利益。
政治上:(1)占领北京后,宣布结束军政,实施训政。1928年8月,二届五中全会召开,决定实行训政。10月,通过《训政纲领》。训政就是。同时也完备了政府机构。(2)厉行清党。1927年4月南京政府成立后发出的秘字第一号命令。它通令缉拿员和。随后成立以邓泽如为主席的中央清党委员会,并制订《清党条例》。1928年2月,二届四中全会通过《制止阴谋案》。大批员和革命者被害。(3)编遣军队。1928年7月,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等在北平小汤山召开军事会议,决定成立编遣委员会。1929年1月,全国编遣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成立以蒋介石为委员长的军队编遣委员会。蒋介石以中央名义,强调统一,要求各集团军归命中央。冯玉祥提出有利第二集团军的方案,蒋介石暗示阎另提方案。最后,否定了冯方案,冯称病不出。1929年8月,蒋介石召开国军编遣实施会议,做出各种规定,但冯、阎、李没出席。军队编遣也没成功。(4)整顿税务,为凑齐同各地军阀交战的军费,增加政府收入,国民政府整顿税务。
外交方面:(1)改订新约运动。1928年6月,南京政府发表《对外宣言》,称应重订新约。7月,外交部提出:条约已期满者,废除旧约,另订新约;尚末期满者,解除另订;旧约已期满新约求订定者,另订临时办法。改订新约主要是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
(2)对俄绝交。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仇视苏联政策。1927年间,蒋介石提出对俄绝交,发布“对苏联断绝邦交令”,撤销苏联领事馆,关闭苏联银行、轮船公司和商业机构。(3)1929年5月,张学良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挑起中东路事件。7月10日,蒋介石、张学良指使中东铁路中方负责人武力接收中东路,遣送苏方高级职员59人。18日,苏联对华断交。8月,中苏边境发生冲突。美国等企图干涉,实现中东路共管。苏军打败东北军。12月,双方签订《伯力协定》,恢复事变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