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014年12月16日,由国家行政学院发展战略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举办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座谈会召开。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以及地方行政学院的3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简政放权、加强市场监管和创新公共服务等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14年12月16日,由国家行政学院发展战略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举办的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座谈会召开。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以及地方行政学院的30余名专家学者,银河国际galaxy网站围绕简政放权、加强市场监管和创新公共服务等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陈立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现将主要观点梳理如下。
(一)简政放权的目的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设现代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双重目标。政府自身建设是其中一个目标,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方式、治理体制、组织机构的改革,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使社会保持稳定有序发展,是更大的目标。通过政府治理改革,保证市场、社会健康发展,走向现代化。
简政放权的目的是进一步向市场和社会、企业放权,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务能力。
(二)简政放权要遵循规范化原则。要制定政府职能规范,使创新有依据,突破有规则。简政放权要遵循规范化的原则,明确政府职能的法定责任,该放的要放,该减的要减,不该放不该减的不能放也不能减。简政放权不是为精简而精简,立足点是政府自身充分发挥职能。通过简政放权的手段,实现政府依法高效行使职能。
(三)简政放权要优化政府治理结构。简政放权,不是简单的加减,而是要实现权能责的结构优化。要从政府治理结构性的优化来理解简政放权,包括权责能的优化、流程的优化、层级政府间的优化。政府减少前置审批和准入,不是权力往后推延,而是通过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实现权力流程的合理化。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事权和用人权要相互对称。
(四)简政放权要引入民众视角。简政放权在考虑政府结构、政府职能运行的同时,也要增加一些民众视角,即社会民众对现行的国家治理尤其是政府治理的看法和期待。
(五)简政放权要借鉴历史上国家治理经验。我国历史上有很多可资借鉴的国家治理理念和经验,包括“止于至善”理念指导下对朝廷中枢和地方官员权力边界的限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清晰的权力分工制度,对为官和为民的不同道德伦理要求,以及追求法统、政策的稳定以便树立统治的公信力和权威等。从国家治理和行政管理的角度看,这对现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借鉴意义。
(六)简政放权要完善第三方评估。要注重政府决策、执行的第三方评估。从简政放权的实践来看,第三方评估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要更加注重通过网络进行政策评估。西方发达国家对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政策评估十分重视,每项公共政策出台前后,利用网络引导民众展开讨论,收集建议,反馈意见,并不断循环,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广泛的民意依据。
(七)简政放权要实现三个转变。转变政府职能,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公共生活的公开。近几年政府信息公开成绩很大,但依然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陈旧、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闪烁其辞的问题。政府对涉及公共生活的重大事件,信息公开要反应及时,有公信力。二是公共决策的公平。决策制定要充分体现公平,避免决策制定者之间利益的自我循环。加大决策制定的公共参与力度,处理好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三者的关系。三是公共权力的公正。
(八)简政放权要坚持问题导向。转变政府职能应该坚持问题导向。简政放权后地方政府不作为的问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是无心作为。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沾惹上腐败和问题的干部,无心做事,无心担责,以不出事为最大愿望。二是不愿作为。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过去的那些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很不适应,只能观望。三是不知作为。表现为习惯于旧的体制弊端,不思进取,慵懒散漫。四是无力作为。改革中工作难度大了,风险高了,没胆量,没能力,只能应付。解决“不作为”问题是政府转变职能的着力点:要淘汰和调整不作为的干部,大力改革不作为的领域和不作为的体制机制,果断处理不作为的行为后果,坚决革除不作为的官场文化糟粕。
(九)简政放权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转变政府职能,解决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转变政府职能作了部署。治理不作为和转变政府职能本质上讲是政府自身的一场革命,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要和党的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相配套相匹配,整体推进,加大力度,才能成功。
(一)创新公共服务要更加突出政府责任。要更加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简政放权决不能削弱公共服务。政府要在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基础性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更加积极有为。国务院各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不同,有行政管理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也有公共服务部门等,所以职能转变的重点也不尽相同。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能转变,应更加突出政府的责任。
(二)创新公共服务要更加注重人的发展。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和政府服务能力的提高,政府要承担起发展人、培育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保障人的基本需求和基本权益。
(三)创新公共服务要更加强调市场机制。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支持政策,借鉴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购买服务方面的经验,加大政府对购买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创新公共服务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改革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制度,对社会组织参与承担政府职能的条件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从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规限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任职,以及政府资金配套支持等多方面入手,加快培育社会组织。要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社会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政府要尽量交给社会。要按照这一思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网络化的社会管理体系,制定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工作者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加强市场监管要警惕权力下放后的监管缺位。权力下放要求监管必须跟上。简政放权后,承接权力的部门权力加大,对这些部门如何做到有效监管,也要引起重视。
(二)加强市场监管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转变政府职能涉及利益的博弈。利益链条的复杂化,要求监管手段要多样化。在市场监管方面,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才能收到实效。
(三)加强市场监管要区别审批和监管。一些政府部门混淆了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认为审批本身就是监管。因此要在实践中把审批和监管真正区别开,弱化审批职能,突出监管职能。同时还要注意纠正改革中地方政府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把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权独立出来设立了审批处,导致权力过度集中,背离了改革的方向。
(四)加强市场监管要解决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监管短板。中国有很多援外项目,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在加快。但是,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在境外、受援国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国家形象。这方面的监管目前还处于缺位状态,必须在这方面加强监管。
(一)基层社区工作队伍状况不容乐观。一是居委干部身份模糊化。居委委员不是政府干部,但在实践中承担了政府干部的工作。二是居委干部机关化。事务多,检查多,台帐多,开会多。三是居委干部责任无限化。政策配套、政府支持和法律保障三不足导致居委干部分身乏术,无奈无力。四是居委干部薪酬低端化。居委干部面对基层群众,工作要求非常高,但薪酬水平却比较低。
(二)动力不足。简政放权涉及权力利益的调整,有些政府部门迷恋权力难以自拔,对简政放权借口颇多。比如条件不成熟有风险,下放会造成社会失控等。有些地方政府对简政放权持等待观望态度,不主动,不积极。相对而言,基层政府直接面对民众,比中央部委压力大动力强,高层部门的改革动力不足。从西方的情况看,财政压力是政府部门改革的动力之一,但在中国,财政压力还形不成改革动力。
(三)层级太多。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行政层级。这是行政体制改革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的原因之一。各级政府衍生出来的一些机构,如开发区、街道办、居委会等,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有些逐渐演变成事实上的行政机构,行政人员因此大量增加。
(四)法律困境。一方面,现在政府行使权力有些没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解释过于宽泛,使政府面对着法律诉讼的风险。另一方面,改革创新往往需要突破旧的规范和约束,也面临着突破法律规定的困境。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需要处理好政府权力规则和创新的关系。
(四)权责不清。目前不少政府部门之间权力和责任界定不够清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突出。
(一)打通向外通道。通过和海外智库联合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向国外解读中国政策。
(二)注重跟踪研究。加强对一百多家海外智库,尤其是有重大影响的海外智库的跟踪研究。
(三)加强合作共建。国家行政学院在智库建设方面有巨大的潜力,要发挥行政学院在智库建设方面的作用,形成同有关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的有效沟通机制,建设跨政府、跨学界,涵盖各方的新型智库。这次发展战略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举办的座谈会,围绕中央重大公共政策、邀请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讨论,是促进智库建设的很好形式。
(四)重视基层调查。国家行政学院要加强同各地政府和学术界的沟通,更多了解和采用基层的调查研究成果,做到上下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