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秀研究成果奖2023年度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文化研究成果 发布时间:2024-06-14

  银河集团网址登录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23年度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等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思路和方法等研究;投融资和利用外资、价格管理、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开发节约和战略储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政策和法规建设等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经济信息系统建设等研究;咨询理论与方法研究)。

  4.申报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不包括常规性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工作报告、新闻报道、工程技术类报告等)。

  2.初审材料内容。完整版申报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包括获得省、市领导批示,纳入法规、规划、实施意见、工作部署的成果应用证明扫描件,以及在各级报刊、期刊、著作等发表的文章封面页、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内容扫描件)。将上述材料发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邮箱()。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查,初审合格的,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各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开始填写申报书。

  3.电子文本申报材料的内容。包括:申报书完整版(盖章后的扫描件)和匿名版(将申报书第1页“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第2页“完成人员名单”去掉,其他不变);成果原件和缩写版(8000字以内,word文档);证明材料(获得省、市领导批示,纳入法规、规划、实施意见、工作部署的成果应用证明扫描件,以及在各级报刊、期刊、著作等发表的文章封面页、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内容扫描件)。将上述材料发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邮箱()。

  4.纸质书面申报材料的内容。各申报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成果,按电子版申报书、成果原件及所有附件内容,打印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2套,加盖推荐申报单位公章,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各推荐单位推荐申报数量限额:机关各处室限3项,省能源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委属事业单位限4项,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各所(办、部)限2项;各市发展改革委限6项,其中至少包括2项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成果。

  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申报时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数量不得超出一等奖规定的限额(15人),并根据获奖等级采取末位自动淘汰办法(请各课题组按成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贡献大小排序,获奖证书将按申报人员名单排序印制),不再另行通知。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成果人员名单调整诉求不予受理。

  4.申报成果确认不涉密、不含敏感信息,能够在互联网上传送(不适合的请报光盘);如有密级,解密后方可申报。

  5.凡已获得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如成果存在争议,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省发展和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9号南楼319室。


本文由:银河国际科学研究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