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解读之六】学术交流项目
栏目:学术交流 发布时间:2024-06-05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汇报形式: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且已收到正式书面录用和参会做报告的通知。

  申请人可全年随时申报,博士后设站单位随时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分别以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为时间节点分批次审核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第一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银河galaxy官网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于每批次时间节点前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同时在线生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与纸质申请材料按照每批次时间节点,分批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经费报销:推荐单位根据获资助人员提供的国际旅费和在外实际发生的与学术交流活动有关费用的票据,为其办理报销手续。

  特殊情况:如因故未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须由推荐单位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备案,资助经费可由推荐单位用于支付下期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相关费用。

  学术交流项目为博士后提供了更多的参与世界顶尖学术会议的机会,交流了学术,启迪了思想,开拓了视野。2013-2018年,学术交流项目已资助647人。获资助人员70%赴欧美等发达地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本文由:银河国际科学研究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