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香港正在进一步加快推动深港共建中国特色免税城,深圳也提出并积极落实口岸经济带的规划。深港两地的规划和配合正是融合发展,以及将香港北部都会区和深圳口岸经济带建设成为大湾区重要经济引擎之一的关键。北部都会区建设将推动两地跨境人口流动更加便捷密切,数个陆路口岸将会在未来数年进行拆迁改建,便利“一地两检”的过境模式。因此,可以率先利用好这些口岸地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免税城,在深港边境打造数个跨境消费中心。
在跨境口岸打造如同香港的免税购物天堂,可以鼓励国内对于高端消费品的需求从海外转移到国内,也可以为深港口岸经济带的建设带来人流和投资。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优先发展民生工程,提高大湾区民众生活便利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指出要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在大湾区布局中国特色免税城,将帮助满足居民对高质量商品和美好生活质量的需求,推动大湾区内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带动大湾区跨境电商、旅游文化、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发展。
建议:一、加快推进深港共建大湾区中国特色免税城,并将免税购物额度调高。一方面,香港侧重搭建面向内地旅客及消费者的进口免税商品专区,汇集各国高质量商品,以此吸引各国际品牌于此开设分店或首发新品;另一方面,推动一批国际知名度高、潜在市场大的国货品牌直接在免税城区域免税销售,从而提升国货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规划主导,运输基建先行,实现地区发展综合提速。在罗湖、福田及沙头角邻近区域建设免税城,这三个地方都属于河套地区,几个口岸离得很近,非常适宜建设免税城。建议包括:在目前皇岗口岸重建的经验基础上,深港配合重建沙头角关口,增设一地两检或两地一检步行过境通道以方便居民及旅客过境,从而释放土地作长远发展;进一步开放有关禁区文旅商贸活动,强化特殊边境管辖区所发挥的政策作用;不断完善各口岸的配套设施,便利旅客通关和旅游、购物;增加轨道交通连接,从而加强人流使用沙头角关口进出深圳东部。
三、制度创新,建立开放便利的管理体系。将深港共建的大湾区中国特色免税城打造为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的平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深港协同治理,建立与港方接轨的开放便利管理体系,研究简化对接人员货物通关、深港游艇出入境、活动监管等开放措施,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协同机制,推动香港原产地产品可经由大湾区中国特色免税城在湾区内自由流通。
案由:广西拥有“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独特优势,是深化与东盟合作交流前沿窗口。支持建设中国-东盟/RCEP国际知识产权总部基地,有利于进一步汇聚创新资源,打造创新成果输出的国际大通道。RCEP知识产权规则通过高强度知识产权保护,可对高科技企业形成较大吸引力。广西明确提出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作用,服务支撑广西实施国家战略。
建议:一、建设面向东盟/RCEP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一是将建设中国-东盟/RCEP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总部基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西合作共建内容,服务好国家战略,打造知识产权工作新优势。二是支持将南宁设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中方举办地永久性会址,举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论坛、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培训班等国际活动,深化与东盟/RCEP国家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二、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区。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推动审查信息共享。提供专利检索、审查、培训等多样化服务。一是支持在广西布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东盟中心,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知识产权力量。二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西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灾备中心,提供数据迁移、存储、备份保障服务。
三、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在广西建设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广西及东盟/RCEP区域“全形态”企业提供“全类别”的“全链条”服务。二是支持在广西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四、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平台。一是支持建设广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快速确权、快速审查“一站式”窗口服务和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司法相衔接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二是支持建设广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快速受银河国际galaxy网站理涉及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举报投诉。三是支持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西分中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促进中国-东盟/RCEP贸易升级发展。四是支持建设中国-东盟/RCEP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进形成RCEP人才、产业、贸易和投资等要素的交流平台和枢纽,提升本地产业向知识产权密集的上游升级迭代的能力。五是支持建设中国-东盟/RCEP商标品牌研究中心,推动与东盟主要贸易商品的商标,尤其是地理标志的保护与发展。
案由:近年来,成渝地区已经成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引擎。国家民航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初具规模,成为支撑我国民航发展的第四极。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要对标世界级机场群和国际航空枢纽,进一步解决枢纽机场功能定位、市场定位模糊、重叠,国际远程航线频次低、航点重合度高,交通配套尚不完善等问题,加强成渝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建议:一、加强两地统筹合作。充分发挥西南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作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成渝两地机场集团交叉持股,共同制定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发展规划,统筹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优化配置重要资源,形成功能分工合理、市场定位清晰的发展格局,对内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对外共同开发市场、争取资源和政策,打造西部对外开放的空中大通道。
二、加强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以机场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地铁、高铁和机场群内部互联互通,支撑世界级城市群和机场群发展,尽快研究在江北机场引入高铁,将“渝宜高铁”落实落地。两地枢纽机场之间建立便捷的地面交通联系,提升两地快速通达能力。完善两地枢纽机场与支线机场间的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系统,强化区域内支线机场对枢纽机场的连接功能,形成轮辐枢纽网络,提高支线机场航线网络通达度和便捷度。
三、持续优化航线网络。通过推行中转便利化,优化两地机场干支线合作,全面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稳步拓展东南亚、东北亚地区的新航点,构建旅游环飞航线,促进“航空+旅游”融合发展;立足成渝腹地市场需求,加强洲际精品航线网络建设,稳定并加密欧美航线;加快实现成都双流机场到天府机场的转场,着力推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第四跑道和重庆第二枢纽机场的建设,充分发挥“铁公水空”多式联运优势,提升国际航空枢纽竞争力。
四、发挥华侨华人作用。应用好华侨华人人才资源,引入世界高精尖人才参与成渝机场群的项目筹资、设计、规划、建设,并以侨为桥牵线与国外优势航空企业或特色城市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孙志强:用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平台 打造国家海外人才双创示范高地
案由: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离岸基地”)是中国科协搭建的国家级专业创新创业平台,旨在通过“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模式,柔性引进海外人才,吸引和集聚离岸创新创业主体。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经设立了二十多个离岸基地,这些基地在开展海外引智布局、汇聚国际高端创新要素、加速海外科技成果转化、搭建离岸创新服务平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离岸基地间联动性不强、体制机制运营不畅、保障机制有待加强、应对国际环境新形势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
建议:一、优化离岸基地顶层设计,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国家层面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各离岸基地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并推动协调落实。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离岸基地大部分选择落户在自贸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议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发挥开发区在对外开放、体制创新、产业集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带动效应,叠加离岸基地的政策优势和人才优势,助力区域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加大资源配置,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离岸基地国际人才合作示范高地。一是强化政策赋能。针对引进重点海外人才制定精英“海智计划”,探索以国家中心知识城为试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离岸基地国际人才合作示范高地,由中国科协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从跨境投资、商事、贸易等方面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化政策体系。参照自贸区政策对引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高精尖缺”重点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组织重点人才开展学术培训交流和推动项目成果转化给予资金支持,对外籍人才入境创新创业给予便利。二是强化资金牵引。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专项母基金,以市场为导向,以基金为抓手,为海外科技人才提供涵盖企业管理、技术交流、市场开拓等增值服务,帮助海外人才创办的企业获得投资、落地进行成果转化。强化建设经费、人员编制等工作保障,完善对基地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资源共享。由中国科协牵头,链接各省、市、区县科协及国内外海智基地,协调欧美同学会等海外人才组织参与,充分运用各方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动态海内外专家学者人才库、优质科技成果项目库,帮助各离岸基地柔性引才,推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共育,实现优势互补。
三、加强各方联动,构建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生态。探索设立中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协会,组织各基地间的交流合作,建立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各方的交流互动常态化机制。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发动高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离岸基地建设,共同加速海外项目落地转化。建设“离岸基地”网站,打造全天候“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服务平台。
案由:高等外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全、规模大、责任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文化走出去”“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战略的提出,国家对外语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语言联通的基础性和重要性作用,使得高等外语教育从强调外语专业人才培养过渡到重视“一专多能”的外语复合型人才打造。但由于历史和地域等因素,我国高等外语教育存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西部地区高等外语教育亟须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以促进区域间教育公平,提升西部高等外语教育整体竞争力,更好服务于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建议:一、加大对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自教育部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以来,全国各文科类院校和专业从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更好服务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建议持续推进“四新”,尤其是新文科建设,给予配套财政支持,以培养“一精多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外语人才,即精通一门外语、会用多门外语沟通交流,掌握外语专业、具有跨学科专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加大对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国家实施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离不开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化竞争的国际化人才。为此,建议向西部地区适当倾斜国家级项目及国际项目申报数量,方便西部学子参与海外访问、学习、交流和国际学术会议活动。为西部高校搭建国际合作渠道,为内陆开放高地争取更多国际合作机会。选址西部城市举办各类品牌性国际活动,提升西部地区的国际形象和地位,为国际化人才培养创设良好的氛围。
三、加大对非通用语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西部地区与12国接壤,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培养精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语言和文化的非通用语人才迫在眉睫。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国家非通用语人才培养长期规划,构建培养单位与用人单位沟通桥梁,探索定向培养路径。鉴于非通用语人才培养收支压力较大的特殊性,建议提高该类人才培养的教育经费投入,增加生均拨款,或设置非通用语建设专项经费,强化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建议国家出版基金加大对非通用语出版物的支持,拓展非通用语的影响范围。
四、为西部引入优秀高等外语教育资源。建议教育部相关司局成立中国高等外语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为西部地区搭建国内外合作平台,畅通合作渠道,从人力资源、财政资源、课程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引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和知名院校的教育资源,共建课程体系,共创师资团队,深化教学改革,推动西部高等外语教育集群式发展,以发达地区带动西部地区外语教育发展,为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增强活力。
案由:当下,数字技术日新月异,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新引擎”。开放融通是潮流所向、大势所趋、人心所望,进入数字时代,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推进数字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数字贸易互联互通,推动合作共赢。从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看,数字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体,预计到2030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将达到75%。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比重达到42%。但是,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也存在着亟待补足的短板:数字贸易领域的开放度还需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生态体系还需进一步提升。
建议:一、对标国际标准,持续深化改革。主动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实施电子口岸互通、数字保护信任机制、数字身份认证、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等。建议以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为契机,探索在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率先设立离岸数据中心、放开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等,带动高附加值、高增长的跨境数据服务、云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领域发展,加快打造国际数据服务产业集群,培育数字贸易新模式、新业态。建议试点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前置审核权下放部分自贸区,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监测检测能力,引入数字保护信任认证机构,同时做好压力测试,统筹发展与安全。在试点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更具国际影响力、更具兼容性的中国方案,积极构建协同多方、公正有效的全球多边数字贸易规则。
二、集聚全球高能级企业,共同建设开放型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贸易重点集聚区域,吸引数字跨国企业尤其是高能级的数字贸易主体来华,实现国际高端要素集聚,支持企业全球布局。同时,开展中小企业数字贸易伙伴计划,鼓励数字贸易领域领先的企业设立数字贸易产业赋能中心,扩大数字贸易的溢出效应,帮助中小企业融入数字化浪潮。
三、完善发展环境,营造数字贸易良好生态。围绕技术共享、知识产权保护、出海护航等,集成数字基础设施、孵化生态等资源,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特色数字贸易应用场景。探索开展数字贸易创新监管沙盒试点,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创新发展氛围。
案由: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从外资引进的情况来看,虽然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量有所下降,从2021年的新设立企业四万多家(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到2022年包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的全口径三万多家,下降约19.2%,但是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额相反是增长了约28.3%,外资利用的质量在不断提升。但是,长期以来外商投资区域分布极不均衡,东部地区保持在80%以上,而中部地区只占5%左右。东部省市发展外向型经济除了具有区位优势外,国家赋予的开放政策优势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还需要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新时期中部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
建议:一、适当调整我国延续多年的由沿海向内地的梯度产业发展政策,给予中部地区与沿海地区同步的开放政策,推动内陆地区加快扩大开放步伐,加大对外资的吸引力度,实现对沿海发达地区的追赶。例如,国家可以给予中部地区在服务业开放上更大的政策支持,通过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大服务业领域的引资力度。紧密结合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任务,加快分类放宽行业准入限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将科技、教育、金融、文化、旅游、健康医疗、数字服务等服务业领域更多开放先行先试措施与湖北等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相融合,支持数字人民币试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数字服务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
二、由国家有关部委整合境外相关外事、商务、企业等资源,统筹指导各地建好海外招商渠道,提高精准性,拓展外资项目资源,实现利用外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由国家有关部委调整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投资统计的对内认定规则,使外商投资性公司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可按一定比例共享外资进资数据,提高地方政府在推动利用存量外资企业继续扩大投资的积极性。
四、国家有关部委加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资部分)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对投资“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等制造业的外资项目提高奖励资金额度;加大对中部地区投资促进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国家层面的投资促进活动,推动更多外资企业在中部投资兴业。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对外资企业落实国民待遇,与内资企业公平竞争,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依法确保政策的稳定性,使其保持合理的利润增长。虽然一些外资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但是这些企业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对其他外商投资决策也会有潜在的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