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官方官网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国际视野和培养质量,支持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校外〔2019〕7号)有关要求,现开始受理2020年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品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际交流的语言要求。
(三)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撰写的学术论文被国(境)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录用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单位、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所接受论文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四)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异的研究生;优先考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通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五)研究生毕业前6个月,研究生院不予受理资助申请。原则上研究生在学期间同一学历阶段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为:非亚洲国家(地区)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生,亚洲国家(地区)不超过0.5万元人民币/生。
资助内容可为往返旅费(以国际旅费为主)、会议注册费、住宿费、签证相关费用等。
(一)申请者需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由导师推荐,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申请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申请者须提供:①会议邀请函;②论文摘要复印件;③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的证明。
(二)研究生院将分批次集中对申请人材料组织审核、公示并确定资助立项名单。
(一)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在国际学术会议结束一个月之内,要在本学院范围内作报告,汇报参加国际会议情况和相关学术领域最新进展,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附件2)报所在学院,导师、学院审核后,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电子版发送至
(二)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在国际学术会议结束一个月之内,本人、导师在所有发票原件上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在报销封面上签字后,按照财务处报账要求整理,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到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第一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申请材料请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贵勤楼B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