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男,汉族,1955年9月生,江苏南通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1972-1975年上海市静安区饮食公司前进饮食店职工,向阳中心店党支部副书记、公司团委副书记
1986-1995年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主任、院党委委员,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1988-1989年比利时国立根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0.07-1990.12美国旧金山大学访问教授)
1997-1999年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1998.10主持党委工银河国际galaxy网站作)
1999-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其间:2001.03-2001.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2-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2003-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