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福建省立医院、河南省中医院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科医院,前身是我国现代儿科学奠基人诸福棠院士于1942年创办的北平私立儿童医院。2017年,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成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儿科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适应能力强;
(二)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海外留学回国人员(2022年8月1日(含)之后取得国(境)外院校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学制一年以上,符合教育部留学相关政策要求);
(三)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在425分(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应的外语成绩证明;研究生非北京生源要求上学期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并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四)医师岗位具有相应医师资格证书优先、护理岗位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优先;
(八)我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欢迎广大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医师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五)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我院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医院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一)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2. 热爱岗位工作,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上进心,服务热情主动,有团队协作意识。
请勿重复投递仅选择其中一个平台投递即可,按照相应岗位进行简历投递即可。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
(二)具有医学/生物/数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毕业年限不超过三年。具有较强的英文论文撰写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领域SCI高质量论文1篇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学毕业者优先。
(三)身心健康、热爱科研、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心,具备独立从事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一)税前30万起,在站时间一般为3年,在站满21个月并达到出站条件,即可申请出站。在站期间认定助理研究员职称。在站期间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可根据岗位需要申请转聘中山大学副研究员,如获批:调入为事业编制人员、聘任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医院定期开展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出站后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公开招聘成为事业编制人员。
PC端:应聘者从医院官网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登录本院招聘系统后: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在“招聘岗位”选择“医院招聘”栏目,选择相应科室及岗位点击“申请职位”。
3. 提交材料:申请者根据中山大学博士后进站材料一览表要求,进入中国博士后网进行网上申报;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医院人才科老师审核。
4. 上报审批:由人才科老师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材料提交至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及校内评审,最后上报广东省人社厅审批。此过程需一至两个月左右,通过审批后将通知办理进站手续。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可根据岗位需要申请转聘中山大学副研究员,如获批:调入为事业编制人员、聘任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医院定期开展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出站后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公开招聘调入为事业编制人员。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1号楼29楼2921人力资源处人才科
(七)招聘岗位有执(从)业准入要求的,需取得相应专业执(从)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医师岗位需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人员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不做要求;科研岗需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3.0以上。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涉及年龄计算方式如下,如,40周岁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参加招聘考核。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和网上报名提交的支撑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只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由医院组织,采用面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成立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由不少于7人组成,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专家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取平均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其中若考核分数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取消录取资格。有三分之一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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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视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审定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聘用管理,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人事科联系地址:合肥市寿春路30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号楼622室,邮编:23006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非2023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持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4.序号2301-2307、2311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序号2308-2310的岗位要求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5.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闽卫科教〔2015〕10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福建省立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8:00—2023年5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立医院公示7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立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统招全日制本科起点。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统招全日制本科起点。
1.临床医疗岗位(岗位代码标识“★”号的)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规培证书(2023年规培结束待发证的务必提供规培基地开具的盖章证明,标注规培起止时间等相关信息;且须2023年通过省规培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护理岗位(岗位代码标识“●”号的)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8时至5月4日(星期四)18时,逾期报名程序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醒:1.请务必持续关注医院官网,一经报名须保持每天浏览医院官网,查看现场审核、笔试、面试等招聘后续相关通知消息。凡因不及时上网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2.应聘过程不得更换手机号码,且要保持手机畅通。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可靠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与资格要求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并及时查看招聘后续通知消息。
(三)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务必与《河南省中医院2023年招聘报名表》信息填写一致,报名与招聘过程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