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主办单位:河北行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国内刊号:CN:13-1379/G4;国际刊号:ISSN:1673-9132
答:可以。《学周刊》(旬刊)创刊于198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河北行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研究类刊物。主要栏目:高等教育、学术探索、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动态、艺术素养教育、教育管理等。
1.投稿人向本编辑部所提交的所有稿件应具有正式出版物的发表水平,不含法律禁止出版、传播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各项内容,没有多字、错字、别字等错误,排版规范。
2.投稿人所提交的所有文稿不得含有剽窃、抄袭行为。对剽窃、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停止编辑、推荐、传播该剽窃、抄袭作品。本单位对上述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3.文章无须提供英文摘要和关键词,3版稿件请控制在5000-5200字符之间(本刊3版起发),4版稿件控制在6800-7000字符数,来稿请使用Word排版。高校(含高职)稿件请按相关规定准确标明“中图分类号”
4.所有来稿须要素齐全(按以下顺序):题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须为“准确全称”并标明单位所在省市或县区、邮编,高职高校稿件请具体到二级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及参考文献。
5.稿件须附有作者简介,内容为: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职称或者学位、研究方向。
6.如属基金资助或其他资助项目,请在文稿末注明(包括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
8.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9.请注明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 电线.本刊已全文收录于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超星网等,并授权网络合作方使用本刊稿件。无意愿通过网络媒体发布者,请在来稿中注明。银河集团网址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