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论坛 打造“1+2+3+N”诉源治理新模式 探索红兴隆法院多元解纷“最优解”
栏目:院长论坛 发布时间:2024-06-14

  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习深刻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这为人民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了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方便群众诉讼,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推动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助力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转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必须跳出“办理”看“治理”,把社会治理的更重责任担起来。立足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更加自觉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真正把多元解纷的“多元”抓实,把融合善治的“融合”做实,把源头治理的“源头”夯实。

  诉源治理的本质是社会治理。诉源治理通过多种形式将治理触角延伸至最小单元,属于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治理更突出强调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相关单位都是诉源治理主体,而不是单纯配合、协作、被管理角色。于法院而言,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凝聚,同时发挥好“裁判终局”的价值指引功能,充分融入诉源治理体系。

  红兴隆法院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辖区“善治”建设,全面贯通“共治纽带”,推出了覆盖全辖区的“1+2+3+N”矛盾纠纷梯次化解、三层过滤诉源治理体系。第一层,通过法官联通辖区1049个网格,发挥N名网格员作用,让矛盾纠纷在社区网格内得到第一层调解,让“小事”不出社区;第二层,人民法庭联合辖区党委在辖区建立法务工作室和多元解纷室,依靠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义务(特邀)调解员近3000人的“三类人员”力量,让矛盾纠纷在此得到第二层调解,让“大事”不出辖区;第三层,在院机关和14个基层人民法庭各建立一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15个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各法务工作室、多元解纷室网络平台联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确认为辅,对法务工作室、多元解纷室无法调处的矛盾在此进行第三层调解,让“矛盾不上交”,银河集团网址登录形成了服务下沉“零距离”、共建共治无障碍、诉前解纷不停歇的红兴隆法院诉源治理“善治”新模式。

  习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因此,人民法院既要形成“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理念,又要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诉源治理的核心是人民权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是诉源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相较于诉讼而言,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往往具有对话性、协商性、灵活性等特质,在尊重群众诉权的基础上,更能兼顾“情理法”,有利于高效低成本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红兴隆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深化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辖区内240个社区划片由110名在编干警包联,包联干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在群众居住或常去的办事场所公开,使基层最小单位与法院干警无缝对接,实现“一社区一干警”全覆盖;建立法官与社区干部、网格员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开展“百名干警进千家万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当场处置各类矛盾纠纷5023起,处置率达36.9%,通过社会调解力量协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3562起,处置率达25.5%,真正实现了依靠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

  审判理念现代化要求坚持能动司法。案件受理是被动的,不能主动揽案;审判必须依法,不能想当然擅断,但人民法院的工作完全可以而且必须是能动的。由此可见,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

  诉讼是化解矛盾的必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一纸判决,或许能够带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在践行习法治思想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应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积极作为、能动履职,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办案件、化纠纷、抓后端只是治标;提建议、重规范、抓前端才是治本。红兴隆法院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工作导向,既强化个案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又对反复发生、同时发生的类案深入剖析,强化类案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前瞻性。2023年,红兴隆法院聚焦无人机管理使用不规范、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中的漏洞等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累计发出司法建议63份,司法建议采纳回函率达100%,变“定分止争”为“提前预防”。同时,红兴隆法院努力寻求案件处理最佳方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加快推进“有信必复”,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义务(特邀)调解员“三类人员”参与案件答疑、回访,答复率达100%,有力促进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真正将问题解决在“当下”。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下一步,红兴隆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铺就一座座沟通党心民心的“连心桥”,以“如我在诉”的司法工作答好让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文由:银河国际科学研究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