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栏目:综合新闻 发布时间:2024-06-11

  医疗器械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为加强医疗器械科学监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举办2023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宣贯和实施座谈会,面向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进行法规制度宣贯,推动法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

  (二)宣传医疗器械创新监管政策。宣传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医疗器械企业创新研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以及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合作平台、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服务科学监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三)展示医疗器械创新成果。举办创新医疗器械成果报告会、监管科学研究成果交流会,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创新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医疗器械创新,增强行业竞争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责任,举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经验交流会,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医疗器械冷链及第三方物流质量管理、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等交流活动。

  (五)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公益讲座、科普宣传、互动交流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为消费者解答医疗器械使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药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器械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安全用械 共享健康”主题,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活动重点。各省级药监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参照《2023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附件1),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活动。请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事宜,7月3日前报送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至邮箱。

  (三)扩大活动影响。各省级药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总结工作情况。各省级药监部门要对本地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线日前提交总结报告(格式附件3)。国家局将及时跟踪汇总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对宣传周工作突出、实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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