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市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舆情应对,起草县人民政府领导讲线.研究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时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处理应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或重大纠纷。
7.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9.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10.负责督办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1.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信息更新发布及舆情、社情监测工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参谋助手、协调纽带、服务保障、督查落实等基本职能,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打造一支“能干一双手、能讲一张口、能写一支笔”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强管理、抓效能、优服务、提素质,切实保障了政府工作高效运转。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秘书一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信息调研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行政事务股、总值班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所属单位1个,是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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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89,75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9,239.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0.3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5,236.69元,下降12.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85,606.55元,下降12.8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69.86元,增长245.8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减少807,667.46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及各类保险支出减少;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64,961.85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减少869,800.94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项目减少316,058.33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减少250,000.00元,政府小礼堂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减少321,250.00元。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62,339.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0,859.19元,占总支出的93.71%;项目支出721,480.39元,占总支出的6.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12,506.55元,下降12.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2,705.61元,下降6.47%;项目支出减少869,800.94元,下降54.6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减少807,667.46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及各类保险支出减少;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64,961.85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减少869,800.94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项目减少316,058.33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减少250,000.00元,政府小礼堂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减少321,250.00元。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0,859.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29,449.26元,占基本支出的7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1,409.93元,占基本支出的28.97%。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1,480.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对外交往联络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91,895.10元,用于对外交往联络支出。
2.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1,285.29元,用于办公支出20,000.00元、维护维修支出31,285.00元。
3.异地交流任职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租金项目支出80,000.00元,用于支付4名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租金。
4.电子政务线路租赁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25,200.00元,用于支付电信公司和移动公司电子政务公文平台光纤租赁费,确保电子政务公文平台网络正常使用。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9,239.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相比减少1,685,606.55元,下降12.89%,一是人员经费减少807,667.46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及各类保险支出减少;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64,961.85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减少869,800.94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项目减少316,058.33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减少250,000.00元,政府小礼堂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减少321,250.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19,14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5,29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4,80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846,53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482.00元,决算为811,072.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81%,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35,4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9%,完成年初预算的4.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4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0.00。其中:(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7,491.00元,支出决算为846,53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482.00元,决算为811,072.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9.00元,决算为35,4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公务用车维护费在2023年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二是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7,761.54元,下降2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46,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589.46元,增长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51.00元,下降42.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2022年部分公务用车维护费在2023年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于上年决算数。二是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调研、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外派车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查、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接待人次0人。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1,409.93元,比上年增加64,961.85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67,728.9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5,805,309.93元,其中,流动资产19,759,435.51元,固定资产6,045,874.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0,01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5,154.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22,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0,543.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328.2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7,215.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0,543.8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0,543.81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