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机构编制小讲堂(六)
栏目: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9-20

  为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机构编制工作,增强党管机构编制意识,营造机构编制工作良好氛围,开设“机构编制小讲堂”栏目,以问答形式宣传普及机构编制业务常识和政策法规,供广大读者学习参考。

  指机构编制工作应遵循的环节、步骤和顺序,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内容。《中国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

  指党委(党组)或者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部门,根据党中央要求和机构编制管理实际,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启动有关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意见的过程。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地方各级编委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根据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的过程。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组织论证。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方案进行论证时,应看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比较完整且相对稳定的独立职能,能否与现有机构的职能协调衔接。统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方案进行论证时,应看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是否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编制配备是否符合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领导职数配备是否符合领导职务名称、层级、数量等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论证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指党委(党组)和编委根据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等进行审查讨论,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过程。

  审议决定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坚持民主集中、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规定,坚持机构编制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按照规定内容进行议题审议。银河galaxy官网党委(党组)、编委应当主要就以下内容对机构编制议题进行审议:(一)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三)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五)是否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客观分析,并做好应对准备。

  指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决策的组织方式和落实过程。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实施工作由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编委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并对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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