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行语“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对面,住着一句“常言道”是这么讲的:常言道,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它背后的逻辑不难明白:第一次,是你无知者无畏;第二次,权且当你记性不好;但第三次以后,就跨入目无权威、心无敬畏、挑战底线的界限内了,现在通常将这种现象描述为:不收敛、不收手。
2019年5月13日至14日,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止园宾馆召开。中国书法媒体联谊会理事顾克美是参会代表之一。会后,他“本着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也本着书法评论工作者的良心”,认真细致地记录了这次选举过程,并将其以博文笔记的形式在自己的博客上予以公布。
其首发时间为5月14日晚间10点左右,鉴于文内中有30日之后的叙述,想来5月30日之后应是有过进一步补充与编辑。完善后的博文仿佛一只文字形式的大会实况摄像头,记录下许多发生在“屋子里”的事情,让外界有机会目睹陕西文联主导下书协换届中发生的那些令人生疑之举。
这些引发质疑的操作与半年前同样是在文联主导下陕西美协换届时发生的种种情形似曾相识,其导致的后果亦与6年前陕西书协换届乱象后引发一片哗然的情景相仿。考虑到当下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增强规矩意识,真守党纪国法”的态势,陕西书画领域发生的这种“再三再四”,难道是铁了心要在某条路上“一脚油门踩到底”?
该博文题为《商榷:新当选陕西省书协主席陈建贡当选程序到底合法还是不合法?》。之所以有此题问,源自以下经历与目睹。
大会开始,陕西书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代表之一的顾克美记录道:“14日上午,陕西省书协秘书长王行舟同志作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其中有一条重要说明,当选的理事名额应该不超过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一。且全部会议代表鼓掌通过了此修改后的章程。那修改后的章程就在本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次换届大会代表共236名,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代表名额不应该超过79名。”
据了解,根据相关章程,换届的基本过程是:首先产生理事,再由理事选主席团成员。因此理事是产生主席团的基础。假若有试图控制、操纵主席团人员构成的想法,最隐蔽同时也是最直接的实施手法就是先从理事的推选入手,掌控了理事的构成,就能以此操控主席团的构成。
在顾克美的记录中可以看到,书协换届的基础即理事推选不仅混乱而且频频出现重大违章、违规现象 :“ 14 日下午,我们第五组会员代表讨论会上,不少代表就为此进行了讨论,认为本次会议理事名额不会超过 79 名,但是当等额选举代表名额表发给大家时,我们都十分不解,理事名额居然达到了 116 名。这接近于百分之五十的理事代表名额,明显违背了上午刚刚通过又必须得到执行的新章程。”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给代表分发的理事名单,只让你过下眼,就立即收回去了,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这个名单都公开了,为何不让代表拥有?”
不仅自己感到不正常,顾克美还记录下其他代表的反应:“有多位代表大惊失色,从没填过理事表,也没人推荐过,咋成理事等额人选?可惜的是,许多位在中书协兰亭和国展比赛中多次获奖的代表为何没有当选为理事。我还纳闷,我一心宣传批评推动陕西省书法事业的进步,为何也不是理事人选?”
对于这些不正常,顾克美称:“这就充分说明,这次理事名额选举明显违背了章程,那后面接着选举的主席团成员自然也就不合法不符合章程。如此明显违反章程的选举,自然不合法,那么新当选陕西省书协主席陈建贡程序自然就不合法。”
他还问道:“为何要加这么多空中飞人理事?谁有权利加这些理事名单,组织者到底担心什么?这些不正常,确实应有权威机构解释!”
事实上,不仅是新近的书协换届引发质疑,半年前举行的陕西美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新一届理事推选同样是如此。
2018年11月14日,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预备会,次日为正式大会。笔者曾采访的几名参会代表都表示,奇怪的是,直到14日晚上大家依然都不知道理事候选人是谁,也没有见到候选名单。“有人还遇到过更奇怪的现象是,与同住的人聊天时常常就碰到对方自称是新理事,后来的结果证明果然其是理事,也就是说投票的人还不知道,其本人就已知道自己会当选理事了。”
11月15日,参会代表终于拿到理事候选人名单与简介,并按程序要求由分组讨论会的召集人组织对理事候选人进行讨论。按规定,分组召集人的职责是对分组讨论过程中代表提出的重要意见进行记录、汇总并汇报给大会主席团。可是,现场的一段录音却呈现出一幕相当荒诞的场景:当有人问召集人,现场讨论有没有记录,是否向大会主席团汇报,召集人却称不知道。有代表向大会主席团成员质疑一些理事不具备入选资格,是如何进入候选之列时,被告知说不知道,并称是“上边安排的”。
由此可见,此次书协被曝出的乱象不过是半年前美协换届过程中的故伎重演,这种有过再一再二,还要继续再三再次的不透明行为,怎能服众?
也难怪顾克美在其博文中发问称:“作为这次换届选举,在社会上已形成不良影响,对陈建贡当选责疑声四起,关于他水平能力太差和公众形象太恶劣,你可以想象,他连《陕西书法》杂志都办不下去,还有当主席能力吗?关于他书法艺术水准太差,被社会广泛批判为江湖书法问题,更关于他本届选举从头至尾程序违法违规己遭广泛争议问题。”
“让人疑问不断的是,陕西省文联应该有纪委啊,但选举全程却无一人出席会议,为什么?难道陕西省文联党组书记吴丰宽不知纪委要参与吗?”
在质疑与争议声中“当选”的陕西书协新一届主席陈建贡留着一把很显眼的山羊胡,对此顾克美在其文章中称:“陈建贡的胡子,如果不当选陕西省书协主席,按理讲,不应成为问题。毕竟,没有哪部法律明文规定,不能蓄胡子。”
但做了书协主席,即使将程序合法还是非法的争议留待有关部门调查之后在做定论,顾克美也认为陈建贡若再执意留一把胡子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写道:“公务员法和党纪党规,对公务人员着装和形象俱有明确规定,书协作为党和政府管理下的民间社团组织,陈建贡理应执行,不容置于法规之外。但在陕西三原,他居然依旧长袍大褂和蓄胡子参加公众活动,确实是对中国书法和公众的公然挑战,也是对管理部门的极不尊重,不能不让人引起反感。”
这一段看似讨论胡子的去留,其实更深层意思是在探讨成为书协主席人选的道德规范和日常为人问题。这就有必要先看看这位新当选的陈建贡是谁,以及为何他的当选在业界引发如此强烈的鄙夷。
比如起手第一句称其为”陕西书法界较早蜚声海内外的著名书法家”,就让人立刻坠入云里雾里。“较早”是多早?“蜚声海内外”是怎么个“蜚声”法?都是模糊不清。这句介绍让人看到了一幅底气不足又偷偷摸摸想充大个儿的画面。
第二句介绍称:陈建贡被认为是“中国当代书坛最有希望和实力者之一”。这又是一个夸张的“大写意”定位,更加令人困惑不解:是“最有希望”发财还是“最有希望”当官?或者“最有希望”成仙?到底是“最有希望”什么?估计写下这句话的人也不知道。
第三句介绍因为出现重大语法错误,更增几分迷惑。这句称:“建贡是位崇尚古典而浪漫主义书法家”。
古典和浪漫主义书法家稀里糊涂并列到一起,是想说“建贡是崇尚古典,同时崇尚浪漫主义书法家”的书法家?还是“建贡是崇尚古典的浪漫主义书法家?”
这样的官宣介绍,不知是出自谁之手。如果是自己所写,一个连自我介绍都语病重重的人,还谈何文化,谈何艺术;如果是他人编纂,自己这样被“糟践”都看不出来还堂而皇之长期任期收录到百科词条里,其实也挺招人同情的。
该词条继续介绍道:“建贡是位书法教育家。他投入自己大量精力和资金,坚持数年致力于书画教育事业。他创建的陕西书画院弘文馆已颇具规模”。看到这里一般人都会被激起期待有关其在教育领域宏大建树的描述,可紧随这个“大帽子”之后的下文,却是一句类似自黑式抖包袱般令人泄气的描述:“为陕西培养了大批书画后备人才”。
估计看到这句,底下观众会说了:搞半天原来只是个培养“后备人才”的,这样的如果都能称为书法教育家的话,那些各大高校里的书法系教师不就成了书法教育家的教育家了吗?
不知道这个“陕西书画院弘文馆”是一家何种性质的机构,如果是免费公益教学,其主攻“培养后备人才”的经历当可归为“提高大众书法兴趣,做了一些普及书法的工作”;如果是收费教学,那么其本质就是社会上的书法培训班,也是在做生意,所谓“投入自己大量精力和资金”不过是生意所需的成本而已。
2014年2月17日上午,陈建贡起诉讼的9家茶企著作权侵权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事情源起于2006年, 当年陈建贡为陕西东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写过 “ 汉中仙毫 ” 四字。
他认为, 2008 年汉中市茶产业发展协调指导委员会在明知 “ 汉中仙毫 ” 是自己书写且未经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下发汉茶指发[ 2008 ] 2 号文件,要求汉中地区茶商在茶产品包装上一律规范使用自己所书 “ 汉中仙毫 ” 四字。为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几家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损失 20 万元人民币。
“我打这场官司,最重要的是希望大家都能懂法,都能明白使用别人的作品是需要得到授权的,有很多书法家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大多数人选择隐忍,我这次是忍无可忍,我希望用自己做个例子,让大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首次开庭后,陈建贡表示。
据当时媒体报道,陈建贡还表示要将维权进行到底:“从2008年发现这个问题至今,我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行动,现在汉中很多卖茶叶的门头都是我的字,我忍无可忍了。我在省书协就分管维权委员会,很多同道说你分管这个,人家侵权你都没反应,还怎么保护别的书法家的权益?所以我要正当维权。”
按照这种说法,这场官司应该是必须要有个结果才能起到以儆效尤作用的,但结果却并非如其所言那样硬气。不仅不硬气,而且比下了个“软蛋”还要无声无息。其结果是“高高举起,自残式落下”:中国裁判文书网记录显示,最终陈建贡选择了撤诉,因为撤诉需要自己承担诉讼费,法院虽为其做了减半处理,但多起诉讼合计下来还是需要自己承担约两万元。
理论上,撤诉是比司法调解甚至败诉还要窝囊的结局,一般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发现自己根本打不赢官司而作罢,要么就是私了了。
至于陈建贡为何撤诉我们不得而知,从得失角度银河官方官网来看,其虽然损失了一些诉讼费,但也收获了一些无形的东西。账,还是算得很精明。
谈回顾克美的博文,在结尾部分有段“总统套”的记录是这么说的:“5月13日下午五点十分左右,我们到止园饭店报到,遇陕西省书协某副主席报到,便帮忙为其取了房卡,一号楼四0六号房。陕西省书协名誉主席、省文联副主席雷珍民老师在一层住,标准间,房间条件与价钱与代表一样。但晚上七点,去通知该副主席去开预备会时,才发现他房间变了,换成了一号楼二0一房间,一进去我立即傻眼大吃一惊,这房设施豪华齐全住房面积至少二百平米以上,真正“总统”套房。这严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政策,你一个副主席何德何能住如此套房?省委宣传部、文联与会领导绝没这资格居住,何况是你一个副主席?我立即请这位老兄与省书协工作人员联系,要求他退回原房间。他告诉我,工作人员说,住房紧张。还告诉我,许多年老的副主席住普通标准间。”
“作为党员,我很清楚,书协这次安排不仅严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还有着只有纪委公开调查才能清楚的内幕,否则永远也不会给一位副主席安排”总统”套房!到底是安慰还是挖坑?”
总体观察,作为一个此次陕西书协的亲历者和见证人,顾克美以博文的形式披露了大量其认为“显得极不正常”的现象,让外界终得以一窥“黑箱”究竟。虽然他提出的许多问题都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后才能有更为清晰的结论,但这样的亲历笔记已经为许多本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进行的事项能回归初心起到了推动作用。
唯一美中不足,或者说画蛇添足之处是,不知出于何种心理,非要在文章结尾用红字标出这样一句话:此文章,只是日记记录,保留真实历史,不针对任何个人,更不针对省书协。
一篇原本旗帜鲜明,有理有据的文章既然已经写了,而且在网上公布了。标题就是一句好不绕弯子的直问:新当选陕西省书协主席陈建贡当选程序到底合法还是不合法?
文中的疑问、反问、质问、逼问更是比比皆是,比如:“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给代表分发的理事名单,只让你过下眼,就立即收回去了,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这个名单都公开了,为何不让代表拥有?”
“作为这次换届选举,在社会上已形成不良影响,对陈建贡当选责疑声四起,关于他水平能力太差和公众形象太恶劣,你可以想象,他连《陕西书法》杂志都办不下去,还有当主席能力吗?”
“至于他涉嫌非法当选主席问题,这只能由上级纪委调查了。让人疑问不断的是,陕西省文联应该有纪委啊,但选举全程却无一人出席会议,为什么?难道陕西省文联党组书记吴丰宽不知纪委要参与吗?”
“在这样情况下,我想请问陈建贡,你有什么资格说你依法当选了新一任陕西省书协主席?你居然大言不惭地不剃光你长胡子去面对公众!你不在家中闭门悔过,还让我看到一篇有视与无视的回应文章,从一篇所谓的书协批评文章谈起,有什么可谈?这个时候是谈学术时候吗?你有视过陕西全体书法家感受吗?但你居然对选举中种种违规违纪行为却无视,你敢正面面对公众有视这些问题吗?上级再三三缄其口,你却树欲静而风不止?大家关心你爱护你提出些批评,都是善良的,都是为你好对你好,你却不知回报反而高调,你这一行为不怕后果吗?我相信能吓住好几人。我也不知你的勇气和信心何在?”
“为何要加这么多空中飞人理事?谁有权利加这些理事名单,组织者到底担心什么?这些不正常,确实应有权威机构解释!”
这一连串问的,读者仿佛看到那发问的手指已经快戳到某些人的鼻尖了,突然又来一句:“不针对任何个人,更不针对省书协”。书画圈人们“吵架”的那种滑稽实在令人捧腹,而这种滑稽或许就正是当下陕西所谓文坛的某种写照。